尊敬的路浩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过期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对过期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说明,也针对性的提出了严厉打击过期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快过期食品集中销毁的建议。对此,我局非常认同,同时针对这些问题,我局通过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完善制度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管,努力提高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现将我局今年来关于整治过期食品方面采取的相关工作措施向您汇报如下:
一、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通过开展现场指导等方式对食品销售企业等市场主体进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培训,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通过发放食品安全承诺书等措施,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促进经营业户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增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自觉性。持续引导企业开展风险防控,督促设置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员,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二、完善制度,规范处置机制
对食品经营单位临期过期食品处置工作进行指导规范。今年我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阳城县临期食品管理规范》,明确临期食品界定标准,让食品经营业户有制度可依、有模板可循。要求大中型商场、超市和有条件的其他食品经营者应对临期食品通过设置临期食品销售专区(柜)等方式集中陈列出售,并在醒目位置设立提示牌,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柜) ”。未集中陈列出售的,应当对待售的临期食品作特别标示。与其他商品一起捆绑搭售的食品临近保质期时,应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或“临期食品”,捆绑搭售时,不得隐藏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有效减少了因食品过期造成的食品安全隐患。同时要求建立临期过期食品处置台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相关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过期食品流向市场给群众身体健康造成伤害。
三、强化日常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常态化监管,在检查中有针对性的有重点的检查食品安全问题,更高效的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包括依法查处销售过期食品,使用过期食品再次生产加工食品,通过更改生产日期、保质期或改换包装等方式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开展“过期食品大起底”专项行动,针对农村地区食品经营点分散、从业人员年岁偏大、留守人员文化程度不高、食品销量有限等导致食品易于过期的现象,我局组织各乡镇食安办及食品安全协管员在全县开展为期3个月的“过期食品大起底”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发放专项行动倡议书2000余份,清理过期食品153个品种,596盒(瓶、袋)。以城乡结合部、农村、校园周边、批发市场、小食品店等区域场所为重点,加强对保质期短的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冷藏冷冻、对贮存环境有特殊要求、乳制品及其他抽检高风险产品等食品的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能。对过期食品处置要下架,登记造册,严防严控使用过期原料制作加工食品的行为。
四、开展专项治理,打击违法违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开展“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专项整治。围绕农村食品安全,以农村集贸市场(大集庙会)、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景区周边等重点区域,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农村地区食品销售主体,以及社会餐饮经营主体中烧烤店、火锅店等,重点排查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过期食品、是否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是否以其他畜产品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等,开展了全面深入的排查整治。在全县范围内征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线索。
今年开展专项整治以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721家次,发现问题1313条,整改问题1297条。抽检食品579批次,不合格11批次。立案查处35起,罚没款59742.784元。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开展专题培训3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六进宣传活动6场次,收回调查问卷500余份。
五、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以3·15消费者权益日等为契机,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播放科普视频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倡导健康、理性消费理念,增强消费者辨别过期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更好履行食品安全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治理整顿成果,发布典型违法案例,形成打击过期食品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通过阳城县融媒体公开发布《关于征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 食用农产品及外卖食品违法线索的公告》。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1234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新格局。
我局对查封扣押的过期食品采取集中无害化处理的方式予以销毁。针对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信息化平台建设的建议,由于目前条件限制近期难以解决。但我局鼓励有条件的食品经营(销售)者建立符合经营全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的信息追溯系统,实现食品动态追溯。采用信息系统对食品保质期进行自动跟踪管理,采取临期预警措施,防止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继续把加强过期食品安全问题作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严控生产经营过期食品违法行为,更好守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欢迎您继续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