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许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老头乐”“三蹦子”违规上路问题保障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及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的建议针对性强、调研深入,指出了当前“老头乐”“三蹦子”等低速电动车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根据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现就涉及我局职能的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源头管控、查处违法生产销售行为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老头乐”“三蹦子”等车辆源头治理工作。今年以来,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开展全面摸排,建立监管台账。组织各基层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70家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三轮车的商户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监管台账,明确监管对象。
(二)加强联合执法,查处违法行为。配合工信、公安等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如GB 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要求的车辆;销售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无厂名厂址、无产品说明书的“三无”产品。制定2026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对机动车配件开展监督抽查,截至目前,抽检各类配件5批次,全部样品送检过程中。对查实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依托12315投诉举报平台,鼓励群众举报违法生产、销售“老头乐”“三蹦子”的行为,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处。
二、关于强化宣传引导、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及配合设定过渡期的建议
(一)加强普法宣传。我局结合日常巡查、专项检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等活动,深入城乡结合部、农村集市等场所,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普及购买合规车辆的知识,提醒其不购买、不使用非标“老头乐”“三蹦子”,引导理性消费、安全出行。
(二)曝光典型案例。对查处的违法生产、销售“老头乐”“三蹦子”的典型案件,将通过网络平台予以曝光,以案说法,形成震慑。
(三)配合做好过渡期管理。在县政府统一部署下,我局将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研究设定合理的过渡期方案。对已购买非标车辆的老年人,在过渡期内,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政策解读、替代方案推介等服务工作。同时,加强对过渡期内仍继续销售非标车辆行为的监管,防止新增非标车辆流入市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以办理本次建议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与工信、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切实从生产、销售环节切断非标“老头乐”“三蹦子”的流通渠道,为保障我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