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日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提升县城夜间小吃摊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县城夜间经济持续升温,夜间小吃摊在丰富市民消费、增添城市烟火气的同时,也暴露出监管链条不畅、食品安全隐患、经营秩序不规范、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统筹兼顾民生便利与城市治理、食品安全底线,我局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以健全监管机制、强化联合巡查、严管食品安全、压实摊主责任为抓手,持续推进夜间小吃摊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管理。
一、健全统筹监管机制,夯实夜间摊点治理体系
针对夜间小吃摊流动性强、经营时段特殊、监管边界交叉等特点,我局着力理顺体制、完善制度,构建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监管体系。
一是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制定出台《晋城市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小摊点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市场监管部门牵头食品安全监管,城管部门牵头市容秩序维护,卫健部门负责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风险监测,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小摊点备案管理。在此基础上,建立小摊贩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市场监管、城管、公安、属地乡镇(街道)等单位会商研判,统筹调度监管力量,厘清部门职责边界,打通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工作链条,重点研究解决夜间巡查频次不足、源头管控不严、责任落实不到位等共性问题。通过制度性安排,有效杜绝“白天有人管、夜间没人盯”“各管一段、衔接不畅”等监管盲区,切实形成统一调度、信息共享、闭环处置的工作格局。
二是完善备案准入机制。 开展小吃摊摸底排查,建立“一户一档”管理台账,厘清经营品类、经营时段、固定点位、从业人员信息,推行备案登记、亮卡经营制度,从源头摸清监管底数,杜绝无备案、无序流动摆摊。
二、强化错峰联合巡查,织密常态管控巡查网络
紧扣小吃摊晚间经营高峰特点,优化执法力量配置,推行错时上岗、延时巡查、联合执法模式,补齐夜间监管薄弱环节。
一是推行错峰巡查模式。 市场监管联合公安、城管、属地网格员,实行“机动巡查+突击抽检”相结合,避开日间常规执法时段,紧盯夜间消费高峰时段,对小吃摊聚集区开展巡回检查,做到高峰有人守、平峰有人巡、问题快速处。
二是实行闭环管理机制。 建立“巡查发现—现场交办—限期整改—回头复查—销号归档”闭环管理台账,确保问题件件有着落、整改见实效。对巡查中发现的无证经营、环境卫生差、食品操作不规范等问题,现场告知、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反复反弹的,依法依规处置。同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快速回应关切,提升监管响应效率。
三、严守食品安全底线,严打三无过期食品隐患
把食品安全作为夜间小吃摊监管核心底线,聚焦原料、加工、储存、从业人员全链条,重拳整治突出风险。
一是严把主体资质关口。 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上岗情况,督促在摊位醒目位置公示健康证、备案卡,做到亮证经营、人证相符;坚决取缔无资质、无备案、无溯源的流动摊点,严厉打击无证加工销售食品行为。
二是严查食品原料来源。 重点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货台账落实情况,紧盯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预包装食品等重点品类,严查来源不明、标识不清、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保质期的“三无食品”,坚决清理过期变质、临期混售、散装原料随意堆放等问题,严防不合格食材流入餐桌。
三是规范现场加工操作。 督促摊贩落实生熟分开、工具分开、防尘防蝇防鼠“三防”措施,规范食材储存条件,杜绝常温久放、交叉污染;严查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处置情况,引导规范收集清运,防范食品安全次生风险。同步用好快速检测手段,不定期开展现场快检,提升问题发现精准度。
四、压实摊主主体责任,构建共建共治自律格局
坚持监管与自律并重,把责任链条延伸到经营前端,推动摊主从“要我规范”向“我要规范”转变。
一是全面落实摊主第一责任人制度。 组织夜间小吃摊经营者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范培训,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文明经营责任书》,明确摊主对食材安全、加工卫生、环境卫生、油烟管控、垃圾处置负首要责任,做到谁经营、谁负责、谁担责。推行“收摊即清”制度,要求摊主收摊后彻底清理周边卫生,恢复地面整洁。
二是健全信用约束与退出机制。 建立摊贩经营信用档案,对守法规范经营、食品安全状况良好的予以正面宣传引导;对屡次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售卖“三无”及过期食品、拒不配合监管的,依法约谈警示、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经营备案资格,形成“守信激励、失信约束”的鲜明导向。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巩固整治成效:一是持续完善协同监管机制,细化部门职责边界,推动信息互通、执法联动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加大夜间错峰巡查频次和覆盖面,紧盯食品安全风险点,保持对“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的高压整治态势;三是深化摊主责任制落地见效,常态化开展普法培训和警示通报,引导行业自律,努力实现食品安全有保障、市容秩序有规范、民生便利有温度的治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