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文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收悉。衷心感谢您心系基层民生、关注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提案精准指出我县农村食品经营主体规模偏小、经营条件薄弱、群众安全认知不足、基层监管存在短板等突出问题,所提强化宣传引导、开展专项整治、健全监管网络、压实主体责任等建议务实中肯、针对性强,对完善我县2026年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专题研究,结合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逐项吸纳、抓好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宣传引导,织密农村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防线
统筹线上线下普法宣传。线下紧扣“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节点,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乡镇集市宣传、志愿服务、专题宣讲等契机,常态化开展普法科普进乡村活动;线上依托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组推送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与科普知识,上线“你点我检”专属二维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民意问卷调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稳妥完成336名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重新选聘,健全县、乡、村三级全覆盖监管网络,充实基层监管力量,打通食品安全治理“最后一公里”。依托本地融媒体及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消费提示、典型案例、经营告诫、科普解读等内容16期,既提升群众食品安全辨别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也引导食品经营主体树牢诚信守法经营理念,持续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共治的良好氛围。
二、深化专项整治,持续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环境
对照2026年食品安全民生实事总体部署,纵深推进制售假劣肉制品、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白酒市场治理三项专项治理行动。加大日常巡查、监督抽检和案件查办力度,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适时组织假冒伪劣食品集中销毁、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现场会,强化执法震慑。健全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对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形成监管闭环,不断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守护农村群众放心消费环境。今年以来,累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2117家次,整改安全隐患6523条,处置群众诉求3099件;查办食品类行政案件222起,其中酒类8起,罚没款22.99万元。
三、拓宽监督渠道,从严管控高风险重点品类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积极推动企业内部举报系统注册备案,分类分步引导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完成线上登记,目前全县已有2600家经营主体完成系统注册。持续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规范线索受理、核查、反馈闭环管理流程,充分激发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主动性。聚焦农村小食杂店、小作坊等薄弱业态,督促落实亮证经营、台账记录等常态化规范要求;紧盯野生毒蘑菇、不明野生动植物等高风险品类,强化宣传预警与排查管控,及时发布季节性消费风险提示,严防误食中毒安全隐患。依托网格化监管体系下沉监管重心,加密偏远乡村、集市摊点巡查频次,着力消除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盲区。
四、压实主体责任,规范提升从业人员能力水平
今年以来,我们把小作坊规范提升、制度落地作为源头治理重要抓手。一方面,督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上门开展行政指导与帮扶,规范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三项核心制度,健全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从源头防范原料不合格、过程管控不严等风险。另一方面,分类组织农村食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操作规范及法律法规集中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责任意识和实操能力,引导小作坊、小经营户依法诚信经营。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规范与提升并举,推动农村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提质升级。
下一步,我局将以本次提案办理为契机,把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统筹纳入全年食品安全攻坚行动一体推进,持续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不断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恳请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