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普法一日一讲第六十二期开讲啦!
本期由阳城县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张强向大家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
我国的全民普法堪称人类法治史上的伟大创举,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202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以下简称“本法”)共七章65条,是我国首次通过国家立法,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传播法律知识,让法治成为全民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下面,我将从立法意义、核心制度、重点任务三个方面为大家解读。
一、立法之要:为何要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
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自1985年我国启动全民普法以来,经过四十载的不懈努力,社会主义法治文明蓬勃发展,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全民法治素养显著提升。“十五五”规划将全面依法治国提升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战略全局高度,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的重大任务。制定本法,是面对“十五五”新形势新任务,加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迫切要求和现实需要,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筑牢法治保障的重要举措。本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唯有筑牢根基,才能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建设更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能不断增强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制度之核:本法确立的三大关键制度
(一)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本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体系。终身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人生全过程,不是阶段性任务。青少年课堂、干部培训、社区宣传、企业教育、银发教育,每个人在不同阶段都要接受针对性的法治教育。法治宣传教育是面向全体人民的教育,每个公民都要一生学法,一生守法。
(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本法第九条确立了这一原则,明确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各群团组织及事业单位都有结合各自职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义务。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依照法律履职尽责。将普法融入实践,让法律条文从文字走进生活,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法的力量,感受到法的温度。
(三)全方位保障监督制度。本法第五章专门规定了保障与监督措施,明确了经费保障、队伍建设、考核评价等要求。第六章则设定了法律责任,对未履行普法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相应规定。这一“保障+监督”的双重机制,为法治宣传教育等各环节提供了坚实支撑,确保普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实践之重:聚焦重点人群与重点领域精准普法
本法围绕不同群体、不同领域,明确了针对性的普法任务,让法治宣传教育更精准、更有效。
在重点人群方面,本法突出了“关键少数”和“未来一代”。对国家工作人员,要求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治知识纳入公职人员录用、任职相关考试,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着力提升其依法履职能力。对青少年,强调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协同配合,根据身心特点开展法治教育,培养守法意识、规则意识。同时,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务工人员等群体,要求开展个性化、无障碍普法,保障其依法维权的能力。
在重点领域方面,本法覆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要求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每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开展集中宣传;聚焦国家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反电信网络诈骗、个人信息保护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在公共场所、网络平台等渠道开展精准宣传;面对新经济新领域,加强法治引导,防范法律风险;同时推进涉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法治文化国际传播能力。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从宪法到法律,再到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形成了层级分明、效力有序的法律体系。法治道路的宽广性体现在,既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问题,又能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长期性制度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施行,是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对于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法治宣传教育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每个人的自觉行动中,落实本法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协同发力。
来源:阳城融媒、阳城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