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节目由山西语智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小军为大家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赠与的场景:父母给子女出资买房,情侣之间互送贵重礼物,企业向慈善机构捐款,甚至朋友间节日里的红包往来,这些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赠与”法律行为。今天我们从四个方面把赠与法律制度的核心规定讲明白,帮大家规避法律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什么是赠与合同?
首先我们来搞懂赠与的基本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这里有三个关键点要记住:
1、它是双方行为,得你情我愿才行。赠与人有赠与意思表示,受赠人明确拒绝的,赠与合同不成立;
2、它是无偿的,不需要受赠人付出对等的代价,这和买卖、租赁这些有偿合同完全不一样;
3、它的形式很灵活,口头约定也算数,不一定非要写书面合同。当然如果涉及房屋、汽车这些贵重财产,还是建议大家签书面协议更稳妥。
举个常见的例子:情侣恋爱期间,男方给女方转了520、1314这类有特殊含义的红包,这就是典型的赠与,分手了一般也不能要回去。但如果是男方转了几十万明确说要给女方买房,这时候性质认定则需结合实际情形判断。
二、赠与可以反悔吗?
很多人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我答应送给别人的东西,后来后悔了,能要回来吗?这就要说到赠与的撤销权了,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叫任意撤销权,简单说就是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你可以随便反悔。比如你说要送朋友一台手机,只要还没交到他手里,你随时可以不送;如果是要送房子,只要还没办理过户手续,你也可以撤销赠与。但是这里有三个例外,这三种情况是不能随便反悔的:
1、已经公证过的赠与合同;
2、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的赠与,比如企业公开承诺给灾区捐款,说完就不能不认账;
3、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比如父母承诺给患重病的子女支付医疗费,这种也不能随便撤销。
第二种叫法定撤销权,哪怕财产已经给出去了,只要满足这三个条件之一,你仍然可以把东西要回来:
1、受赠人严重侵害你或者你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比如你把房子送给了儿子,结果儿子把你打骨折了,这种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导致你人身损害的情况就可以依法撤销赠与。
2、受赠人对你有扶养义务但是不履行,比如子女不赡养父母,父母就能撤销之前给子女的赠与;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比如你送房子给子女时约定了要让你住到去世,结果子女拿到房子就把你赶出去了,这时候你也可以撤销。
这里要注意时间限制:赠与人的撤销权,要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他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要在6个月内行使撤销权,过期无效。
三、赠与的财产有问题,赠与人要担责吗?
接下来讲一个大家容易忽略的问题:如果我送出去的东西有质量问题,把人弄伤了,我要赔钱吗?
一般情况下不用。因为赠与是无偿的,法律不会对赠与人要求太高。比如你送朋友一台旧电视,后来电视坏了,你不用赔。
但是有两种例外情况要担责:
1、附义务的赠与,比如你送别人一辆车,约定让他每个月接你上下班,这时候如果车有刹车问题导致他出车祸了,你就要在他履行义务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2、你故意不告诉对方东西有问题,或者保证东西没问题,结果造成对方损失的,这时候你必须赔偿。比如你明知道你送的电动车刹车坏了,还跟朋友说这车没问题放心骑,结果朋友摔成重伤,你肯定要承担赔偿责任。
四、特殊情况的保护规则
最后为大家讲解两项特殊的法律保护规则:
1、赠与人的穷困抗辩权。如果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他的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了,即使是不能随便撤销的公证、公益赠与,也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比如一个企业原本承诺捐赠100万用于慈善,结果企业破产了,连员工工资都无法支付,这时候就可以不用再捐了。
2、常见的婚姻家庭场景的赠与。如果是父母在子女结婚后赠与的财产,没有明确说只给自己子女一方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明确表示只给一方,那就是个人财产。所以如果老人想把财产只留给自己的孩子,最好在赠与协议里写清楚,避免后续纠纷。
以上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赠与的核心内容。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帮助大家在生活中正确处理赠与合同相关问题,既真诚待人,也能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阳城融媒、阳城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