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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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水务局关于下达2026年市级水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3-11 发布机构: 县水务局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项目单位:

根据晋城市水务局《晋城市水务局关于下达市级水利转移支付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晋市水计[2025]105号)、及县财政年初预算,现下达我县市级水利专项资金投资计划304.76万元(详见附表),其中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00万元,用于小水库维修养护28万元,董封水库大修162万元,市级巡河员经费14.76万元。同时下达县级巡河员经费52.68万元(详见附表)。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乡镇、项目单位要加快项目实施,切实加快计划执行进度,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2、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实施工程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并按照招投标管理规定和乡镇农廉制度实施工程项目管理,认真落实工程建设与管理责任制,效益与资金绩效跟踪等有关制度,凡属招投标、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3、项目完工形成的资产,各乡镇应及时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登记入账,并同步录入山西省农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平台,切实做到产权明晰、管护责任到人,并动态更新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资产管理台账。

4、各乡镇接文后,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按《阳城县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阳水字〔2023〕31号)相关规定按进度拨付使用资金。在资金支付管理上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严禁以各种名义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5、按巡河员“县聘乡管”制度,各乡镇对巡河员进行考核,根据巡河员考核情况、履职情况及巡河员实际工作量确定并发放补助资金,并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到位,不得截留挪用。

此款系一次性支出,列入2026年相关预算科目执行。


附件:1.阳城县2026年巡河员补助资金表

2.阳城县2026年市级农村供水工程资金计划表

3.阳城县2026年小型水库维修市级资金计划表

4.2026年水库大修项目市级配套资金计划表

5.阳城县2026年市级水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