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城于氏养生馆:(地址:阳城县凤城镇西关村新阳东街张家巷46号 负责人:于二州 性别:男 民族:汉族 电话:18636492269 职务: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40522MA0LBDBX1N)
本局于2026年9月1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阳卫医罚[2026]2号),因你单位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卫生健康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阳卫医罚[2026]2号),内容是:你单位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予以你单位责令立即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阳卫医证保决[2026]1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中登记保存的物品,没收违法所得叁仟零捌拾元整(3080元),罚款人民币拾伍万元整(150000元)的行政处罚。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阳卫医罚[2026]2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1、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阳城县财政局国库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阳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高平市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卢敏 李翔 联系电话:4237181
联系地址:阳城县析城大街20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