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阳卫医罚送告[2026]1号
阳城县城于氏养生馆:(地址:阳城县凤城镇西关村新阳东街张家巷46号 负责人:于二州 性别:男 民族:汉族 电话:18636492269 职务:负责人)
本局于 2026 年 6 月 5 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阳卫医罚告[2026]1号) ,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卫生健康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阳卫医罚告[2026]1号),内容是: 你单位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没收《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阳卫医证保决[2026]1号)中登记保存的物品,没收违法所得叁仟零捌拾元整(3080元),罚款人民币拾伍万元整(150000元)的行政处罚。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阳卫医罚告[2026]1号) ,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你单位享有对此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可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单位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人: 卢敏 李翔 联系电话: 0356-4237181
联系地址: 阳城县析城大街2097号
阳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