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乡镇卫生院冬季取暖费财政补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2年基层医疗卫生改革以来,乡镇卫生院财政补助资金从每年的1008万元,增加到2013年核定收支的4012万元,2022起改为人员支出全额补助后,每年财政共补助11361万元,2024年更是增加了乡镇卫生院工会经费和福利费181万元。2012年到2025年财政补助增幅为1027.08%,财政对乡镇卫生院的补助已全部按相关政策落实,我县乡镇卫生院的财政补助在山西省内位居前列,得益于各位人大代表、卫健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
关于对乡镇卫生院的取暖改造费用补助,县级财政在2017年至2021年之间安排777万元,对清洁能源改造、二网改造等前期基础设施改造进行了补助。近年来因乡镇卫生院业务收入下降,周转资金不足,不能及时缴纳集中供暖费用导致供暖较迟。2022年至2023年期间,我单位3次报请县政府对乡镇卫生院供暖费用进行补助,但限于我县目前尚无单位取暖费的补助政策,及乡镇卫生院属于有收益的事业单位性质,因此该补助无法列入部门预算。
鉴于以上原因,乡镇卫生院集中供暖报费用暂时无法解决。下一步我单位将积极向县政府汇报乡镇卫生院经营状况及存在困难,争取供暖费用补助。同时进一步督促医疗集团,指导乡镇卫生院通过人才培养、优质资源下沉、双向转诊等方式提高医疗业务收入,促进乡镇卫生院长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