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素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提升乡镇卫生院供暖保障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2年乡镇卫生院财政补助资金每年1008万元,2013年落实省级政策“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每年安排预算经费4012万元。鉴于乡镇卫生院的公益性质,经多年争取,2022年起财政对乡镇卫生院实行人员支出全额补助,每年财政补助经费高达11361万元,2024年更是增加了乡镇卫生院工会经费和福利费181万元。2012年到2025年财政补助增幅为1027.08%,财政对乡镇卫生院的补助已全部按相关政策落实,我县乡镇卫生院的财政补助在山西省内位居前列,得益于各位人大代表、卫健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
目前限于我省尚无明确政策对乡镇卫生院取暖费用进行补助,及乡镇卫生院属于有收益事业单位性质,因此该补助无法列入部门预算。
乡镇卫生院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具有社会公益属性。鉴于目前阶段我县乡镇卫生院确实经营困难,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通过财政补贴等办法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