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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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9-25 发布机构: 县文旅局

机关各股室及所属单位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党办)

职  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起草全局性、综合性工作文稿和政策文件,管理、协调局机关行政事务;负责全局重大活动、重要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协调和接待工作;负责信息、保密、综治、统战和信访接待工作;负责“悠然阳城”公众号、抖音号的制作宣传工作;负责国有资产和固定资产的采购、管理和使用;负责机要、档案、组织节假日值班、应急值班等值班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涉外法律事务工作;牵头负责组织协调提案、建议办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改革、精神文明建设、网络安全、公平竞争、平安阳城建设、扫黑除恶、退役军人、节能减排、各类讲话会议清单任务汇总等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局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总支党建工作;协调管理所属各支部党建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人事财务审计股

职  责:负责组织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调整等相关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公务员、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旅游、文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指导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及职称评定工作。负责财务资产工作。负责财务预算、决算,收支,统计;负责对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和所属单位财务日常监督管理和审计监督;负责上级以及本级各类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审计监督;编制全县文化、旅游、文博、广电事业、产业发展投资计划和资金落实;负责政府采购平台的管理,国有资产和固定资产的登记。完成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文化和广播电视股

职  责: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事业、文化艺术及群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县文化、艺术、群众文化事业单位及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的业务工作,宏观指导全县社区文化、广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农村文化等社会文化建设工作;协调组织全县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组织指导艺术创作、研讨、交流活动,管理监督文艺作品评奖及推荐选拔工作;做好全县专业艺术剧团和民间艺人的管理工作;负责文化艺术类协会的管理;承担全县文化类相关重大课题调研和理论研究工作;负责文化公共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工作;负责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和公共服务场馆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规划;拟订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指导、协调全县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承担广播电视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广播电视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负责广播电视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旅游管理股

职  责:拟订全县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县旅游业改革发展工作;承担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指导推动全域旅游;指导县级重点及基层旅游设施建设,督促重大旅游产业项目实施,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旅游商品研发和管理工作,指导旅游演艺开发、智慧化建设等工作;指导旅游和文创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负责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和保护;统筹指导国内旅游市场开发,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研学旅游、红色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负责对全县旅游景区、景点质量、民宿、星级饭店等场所等级评定和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旅游交流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全县旅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联络工作;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工作、数据分析及行业信息发布;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旅游重点设施及建设项目规划;负责协调组织全县旅游重大活动的举办;牵头负责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标准化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人居环境、重点工程、项目谋划申报、“两新项目”申报实施等工作;负责组织申报度假区、民宿、景区、乡村旅游重点镇(村)、旅游休闲街区、星级饭店和旅游宣传推广活动等工作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文物管理股

职  责:拟定全县文博事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文物保护规划,提出年度文物保护计划;组织协调全县重大文物保护工程和重大考古项目的实施;负责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推荐、申报工作;负责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核定工作;负责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保护工程方案的审核、审批和申报;负责监理单位资质、考古发掘领队资质、可移动文物技术保护设计修复单位资质及文物勘探单位资质的申报工作;负责在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核;组织编制全县文物科技保护规划,负责组织科技保护课题的审核、申报和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审和推广工作;负责文物行政许可事项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文物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市场管理股

职  责: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制度,对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综合协调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负责综合协调、监督管理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旅行社、导游员管理工作,指导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牵头负责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审批、网络舆情、12345政务热线、电信诈骗等工作。配合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七、文物旅游发展中心

职  责:负责全县文物资源普查;管理指导全县文物保护、抢救与博物馆业务工作;配合做好全县文物考古的调查、勘探和发掘;负责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对古建筑维修和重大考古成果的评估鉴定;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工程方案设计、施工、监督、验收;组织规范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建设工作;审核博物馆陈列设计方案;负责博物馆收藏文物的分级鉴定、科学保管工作;负责珍贵文物的抢救和征集;负责文博、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安全巡查工作;负责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配合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综合行政执法队

职  责:负责宣传、贯彻文化和旅游市场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受理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投诉举报,并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组织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行政执法资格初审;负责监督、管理、指导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对属地文化、旅游、文物市场的执法工作;负责协调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及重大案件查处工作;承担全县文化、旅游、文物市场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承担“扫黄打非”工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的行政处罚及监督检查职能;配合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九、阳城县文化馆

职  责:负责协调组织开展文化馆馆学研究,对外文化交流;负责向社会免费开放,开展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和流动文化服务,公益性展览、展示、讲座;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和整理,并做好宣传、保护、传承等工作;负责完善网络化、数字化服务体系,数字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向基层延伸。承担本局主办承办的各类大型文化活动的组织和实施。配合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阳城县图书馆

职  责:负责收集、整理、保存图书、报刊、文献、音像制品、数字资源等文献信息,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负责图书文献的采编与储藏;负责图书资料的借、阅及相关服务,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负责图书文献的数字化处理、数字化服务。负责向社会免费开放,推动、引导、服务社会全民阅读,开展公益性讲座、培训、展览、演讲诵读、读书交流、图书共享等活动。负责依法接受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向图书馆捐赠。收集地方文献信息,保存和传承地方文化;负责建立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完善网络化、数字化服务体系,促进图书馆服务向基层延伸;负责加强馆内古籍保护,推进古籍整理、出版和研究利用;负责完善面向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阅读设施,开展好特殊群体服务;负责协调组织开展图书馆学研究,并开展馆际交流与合作共享。配合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