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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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信访局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2-04 发布机构: 县信访局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为主线,全力推动群众诉求依法依规及时就地解决,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现将2025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将法治信访建设纳入局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和信访工作发展规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严格落实 “第一议题” 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领学导学,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开展研讨交流,带动全体干部职工常态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信访主责主业深度融合,通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本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要求全面融入信访工作各领域、各环节。严格对标《信访工作条例》法定要求,坚守法治底线,确保信访受理、办理、复查、复核等各项业务全程在法治轨道上规范有序运行。作为 “关键少数”,党政主要负责人自觉带头尊法、主动学法,持续提升自身守法用法能力,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团结带领班子成员及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凝心聚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积极引导群众树立依法信访理念,推动干部养成依法办访习惯,着力构建 “群众依法维权、干部依法履职” 的良性互动格局。通过系统推进法治建设,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显著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以法治方式化解信访矛盾的能力稳步提高。在依法履职过程中,法律权威得到充分维护,信访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持续增强,群众对信访工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不断提升,信访工作公信力进一步夯实。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理论武装

高度重视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提升,坚持把法治学习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领导班子带头广泛学习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持续深化对法治建设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的理解把握。同时,党组牵头重新制定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等核心内容,系统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 “三会一课”、干部职工例会等学习体系,全年组织开展各类法治集中学习 30 次以上,实现学法制度化、常态化,推动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持续提升。

(二)坚持依法履职

1.持续深化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推进预防法治化。一是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宣传活动两次。设置宣传展板2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5千余份,解答群众咨询600余人次,着重宣传信访受理范围、办理流程、违法信访后果等内容,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二是推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不断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切实夯实乡镇第一道防线作用,大量初次信访在基层得到处理,群众诉求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三是持续深化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坚持日统计、周盘点、双月调度、月统计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随时掌握信访形势的变化趋势,作出客观准确的分析研判,积极有效进行应对,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四是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纵深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以我县“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为抓手,全领域无死角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效防止了矛盾累积和问题上行。

2.规范信访事项接待分流,推进受理法治化。定期选派业务骨干到省信访局跟班学习,对机关股室职能进行调整优化,及时、全面登记,准确甄别转交信访事项。认真接待信访群众,深入剖析吃透诉求,精准定性,严格按照依法分类处理的要求,对每件信访事项的每个诉求都进行仔细甄别,分清性质、明确管辖,精准分流,确保流转畅、接得住。按照信访事项规范化评查全覆盖要求,每月对初次信访的办理进行全过程盯办,对办结事项进行规范化评查,确保办得好。

3.依法高效处理信访事项,推进办理法治化。扎实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专项治理,坚持把调解优先贯穿信访事项办理全过程,访调结合、能调尽调。建立工作台账,把办理进展和办结情况纳入信息平台,建立信访部门与责任单位的衔接机制,随时掌握情况,实现精准调度。针对一些疑难复杂、久拖未决的重点信访事项,采取领导包案、专题研究、联合督办等方式加大化解力度。依法受理办结信访复查事项,有效发挥了复查工作的纠偏纠错和矛盾化解作用,促进了信访事项的依法处理。

4.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推进监督追责法治化。以“五应五不”治理为抓手,深化信访监督与县委县政府督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等双向贯通、会商联动,通过日常督办和集中督办方式,推动信访事项规范办理、依法化解。上级督办信访事项全部办结;深入剖析重点信访问题,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失职渎职人员坚决问责到位,强化复盘溯源机制,对重复访和越级访事项溯源,厘清责任,推动行政行为与信访行为“双向规范”。

5.及时依法处理信访违法行为,推进维护秩序法治化。依据《信访工作条例》,做好来访群众的路径指引、释法明理等工作,把信访工作过程变成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着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实施信访工作行为和信访行为“双向规范”,在严格工作纪律,坚决纠正拦堵群众正常信访同时,对非法信访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三)落实普法责任制

全面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 普法责任制,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年度法治宣传工作,将普法任务纳入全局重点工作清单,细化责任分工,形成 “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抓” 的普法工作格局,确保普法宣传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线上依托微信群、县政府门户网站等线上平台,常态化推送信访法律法规条文、典型案例深度解读、依法信访指引等内容,通过图文、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扩大普法覆盖面和影响力,让群众随时随地便捷学习信访法治知识。线下在信访接待大厅设立固定法治宣传栏,免费发放宣传单,为来访群众提供直观、易懂的法治宣传服务。同时,以 “4・15”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 月《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宣传月、“12・4” 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联合县司法局、公安局等部门开展大型集中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现场法律咨询、悬挂宣传横幅、循环播放宣传视频、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详细普及依法信访流程、信访权利义务、违法信访行为法律后果等关键知识,积极引导群众树立 “合理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的法治理念。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1.依法分类、引导信访人维权不够精准,依法依规导入法定程序办理运转不畅,解决问题不够高效,一些信访事项没有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2.普法宣传仍以传统形式为主,新媒体普法内容创新性不足,对青年群体、流动人口等重点群体的普法精准度不够,部分信访群众法治意识仍然淡薄,“以访施压”“越级上访” 等现象仍有发生。

四、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

五、2026年工作计划和安排

(一)创新普法方式,营造浓厚氛围

针对不同群体特点,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组织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精准普法,实现普法宣传全覆盖。聚焦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物业矛盾等重点领域,开展“定制化”普法宣传,提高群众依法信访的意识和能力。持续开展“法治信访进基层”活动,打通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营造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深化法治学习,提升专业能力

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研究制定更加系统的法治学习计划,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2026年计划组织全县信访干部开展法治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邀请上级信访部门专家、法律实务工作者授课,重点培训依法分类处理、信访积案化解等专业技能,全面提升自身和全体信访干部的法治专业化水平。

(三)落实制度机制,坚持依法办访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着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意见>》《山西省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规程(试行)》《信访法治化指南》和阳城县委、县政府《关于着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通知》等信访法治化工作制度,推动信访工作全流程法治化、规范化。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指导基层信访矛盾纠纷源头预防,依托乡镇综治中心和村(社区)“全科网格”,每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建立跟踪落实台账;积极参与重大决策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出合理意见建议,坚决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突出受理法治化,严格按照信访事项受理标准,规范来访、来信、网上投诉等渠道登记流程,明确信访情形的处理程序,确保分流精准;强调办理法治化,严格遵循《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坚持“调解优先”,引入律师、退休干部等第三方力量参与信访矛盾化解;推进监督追责法治化,聚焦“应受理而不受理、应办理而不办理、应追责而不追责、应查处而不查处”问题,真查实督、精准问责;落实维护秩序法治化,持续开展“信访法治宣传月”活动,推进干部依法履职、群众理性信访双向规范,严厉打击越级走访、缠访闹访、违法乱纪行为。

六、对全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议

建议全县开展基层法治能力提升专项培育工程,整合县委依法治县办、信访局、司法局、法院等部门资源,组建由法学专家、资深法官、优秀律师、金牌调解员、信访业务骨干组成的县级法治培训师资库,针对镇(街道)、村(社区)司法、信访工作人员重点培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