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应急管理局
A
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六次会议第128号
提案的答复
张光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规划与严格监管烟花爆竹燃放,切实保障我县公共安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坚持规划先行,刚性划定“安全红线”的问题
我县在烟花爆竹“禁改限”政策实施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释放政策红利、提升群众获得感的同时,坚决筑牢安全底线。2026年1月14日,阳城县人民政府公布了《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阳城县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通告》,规定了烟花爆竹禁放区和限放时间、限放地点以及个人允许燃放的种类,其中禁放区包括:“第一条: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物流仓储、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周边。第三条: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学校、宾馆、商场、超市、餐馆、集贸市场、娱乐场所、高度超过27米的住宅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第七条:危化生产企业、加油加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及周边100米内。”都属于禁放区。
2026年1月9日,县安委办下发了《阳城县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安全管控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为全县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全链条环节做了安排部署,细化了各单位职责分工,严格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店选址要求,不应设置在其地下、室内或上方有输送石油、天然气等易燃易爆物质管道的建筑物内,对与燃气设施安全距离不达标的经营店,坚决不予审批,从源头守住安全底线。
二、关于实施闭环监管,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的问题
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烟花爆竹行为,2026年2月4日,县安委办下发了《阳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通知》,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做了任务安排和职责分工,压实监管责任。组织应急、公安、市场监管、交通和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采取日常巡查、设卡检查、举报核查等方式,对超量存储、销售伪劣产品等行为,一经查实坚决予以没收。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查获的非法烟花爆竹一律收缴、集中统一销毁,严防回流市场。行动期间,共查处非法违法案件10起,行政处罚2人,行政处罚2000元,收缴非法烟花爆竹400余箱,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三、关于强化科技赋能与宣传演练,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问题
我县充分运用地方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APP等多种渠道,通过乡镇、社区、乡村全方位、多频次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发布新闻报道30余次、警示推文20余篇、宣传视频10余个、宣传页1100余张,重点普及安全燃放知识,精准解读禁放区域、限放时间、限放地点等规定,推动安全燃放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烟花爆竹安全意识。
四、关于畅通监督渠道,推动社会协同共治的问题
2026年2月4日,县安委办下发了《阳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通知》,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做了任务安排和职责分工,并公布举报电话(110,0356-4220879),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对群众举报线索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回应,做到及时核查、依法处置。应急、公安、市场监管、交通和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的协同共治格局,坚决遏制各类非法违法烟花爆竹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下一步,阳城县应急管理局将保持打击非法违法烟花爆竹的高压态势,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联合公安、市场和住建等部门做好联合执法,确保阳城县烟花爆竹形势安全稳定。
分管副县长:
单位负责人: 承办人员:
联系电话:
(印 章)
年 月 日
备注:重点提案答复需分管副县长审核签字,其他提案答复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