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依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决定对部分文件进行废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5年8月29日印发的《阳城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全县危化企业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阳应急发〔2025〕109号)文件因为年度性工作现已失效,予以废止,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