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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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9-28 发布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

阳城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明确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股室、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委会和局务会研究同意,现将我局内设股室及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一)综合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综治平安、对外合作与交流、重要文稿起草和行政后勤、资产管理等工作;联系安全技术协会工作;负责局应急值班辅助人员日常调配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教育组:承担局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承担意识形态、文明创建等工作;综合协调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办理以及统战、团青、妇女、计生、基层减负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等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和考核汇总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考核等工作;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会组:承担局工会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联村办:负责机关所包村的乡村振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安委办工作股

指导、协调、监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相关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安委会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和专家库管理等工作;开展公众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工作。

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对接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股(简称煤矿监管股)

综合协调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负责责任矿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负责监管专员责任矿井安全巡查工作;负责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指导协调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牵头拟订有关安全监督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承担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非煤安全监督管理股(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非煤矿山执法股,简称非煤监管股)

负责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拟订行业地方标准,指导监督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监督检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非煤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承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防汛抗旱和火灾防治监督管理股(简称防汛防火股)

贯彻执行相关防汛抗旱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适时发动组织督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

组织拟订消防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承担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对接水旱灾害防御、森林草原防火安全专业委员会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救灾减灾救援协调和事故调查股(简称救灾救援股)

综合协调全县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应急管理政策、标准、规划的拟定、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统筹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阳城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承担阳城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指导全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工作;综合协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核查和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配合完成事故督办工作,组织落实事故约谈制度。

承担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对接地质灾害防治、文化和旅游、交通运输专业委员会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务审计股

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管理,以及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资质管理并监督检查;对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负责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策法规股(简称政策法规股)

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政策、标准、规划的拟定、编制和组织实施;贯彻落实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地方标准;负责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法治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执法项目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煤矿执法一股(简称煤矿执法一股)

负责责任矿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负责监管专员责任矿井安全巡查工作;负责违法案件查处工作;配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协调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安全培训工作;指导协调煤矿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相关工作;指导协调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

对接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特种设备专业委员会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煤矿执法二股(简称煤矿执法二股)

负责煤矿安全监管专员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监管专员责任矿井安全巡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配合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协调煤矿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指导协调煤矿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指导协调煤矿井下民用爆炸物品、地测防治水管理工作;负责矿区范围文物保护相关工作。

对接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煤矿执法三股(简称煤矿执法三股)

负责监管专员责任矿井安全巡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配合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协调煤矿“一通三防”、瓦斯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治超等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协调煤矿开展年度瓦斯等级鉴定(含煤与瓦斯突出鉴定)工作;指导协调煤矿安全生产科技成果推广工作,推进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建设;指导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煤矿矿山救护队伍的业务工作;指导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洗选煤执法股(简称洗选煤执法股)

负责全县洗(选)煤厂以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监督指导矸石洗选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洗选、煤矸石等行业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危化和煤层气执法股(简称危化和煤层气执法股)

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煤层气抽采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油气长输管道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工作;对接危险废物、城镇燃气、油气长输管线安全专业委员会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冶金工贸执法股(简称冶金工贸执法股)

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星级酒店除外)等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地方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承担冶金工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对接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执法股(简称综合执法股)

承担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负责对接收(交办转办)的举报事项进行指导督办;承担我局综合监管的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协助做好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对接电力、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监督股(简称执法监督股)

协助局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政风行风建设、行政效能建设和监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应急指挥中心防震减灾股(简称防震减灾股)

编制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负责防震减灾工作,编制防震减灾中长期发展规划,就防震减灾年度计划进行制定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防震防灾减灾意识,为防震减灾提供技术支撑和物资保障;协调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工作,负责县级地震监测台(站)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负责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中央、省级、市级、县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

承担县减灾委员会、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应急指挥中心监控调度股(简称监控调度股)

负责全局应急值班值守及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控调度工作;通过监控网络,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统计、分析、上报,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煤炭主体及煤矿企业开展调度、监控及信息化系统工作;对监控发现的安全隐患、异常情况,下达网络监管指令,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核查;与科技信息股共同承担应急值班值守、局视频会议日常运行管理、网络设备及信息系统维护等全局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九、应急指挥中心科技信息股(简称科技信息股)

负责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接报处置和应急调度指挥;承担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统计、发布及上报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科技与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局视频会议日常运行管理工作;负责网络信息安全等相关工作;与监控调度股共同承担应急值班值守、局视频会议日常运行管理、网络设备及信息系统维护等全局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应急指挥中心综合管理股(简称综合管理股)

负责研究并提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措施和建议,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调查研究,提出全县性安全生产工作规划、措施建议和计划等,负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文字材料起草和审核把关工作。

协助做好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阳城县应急管理局     阳城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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