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拟认定古城社区范围内土地权属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凤城镇古城社区经县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阳政函[2022]50号)研究同意设立,划归凤城镇人民政府管理。社区服务范围为东至东城墙,西至天桥路与无名路(原邮局至天门头路)沿线,北至天门头路与北城后路沿线,南至南城东西街,区域面积216607.5平方米。
经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凤城镇人民政府、古城改造项目部、古城社区居民委员会及社区周边邻村实地指界共同确认:古城社区范围内土地全部为国有土地,无集体土地。
二、异议提出方式
如利害关系人对土地权属认定公告存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阳城县自然资源局。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或者所提交异议材料不能有效佐证主张的,公告期满后,县自然资源局将按程序报请县政府认定。
地 址:阳城县自然资源局509室
联系电话:0356-4228031
阳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