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
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1
阳集建(1992)字第Z0117428号
潘老丑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阳城县凤城镇北安阳村
公告单位:阳城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