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10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的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阳城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356-320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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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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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靳朝霞 郭崇胜 |
土地/房屋 |
阳城县凤城镇水村社区村东街18号 |
140522101029JC01306F00010001 |
118.53/ 328.12 |
住宅 |
阳城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