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48/2026-00006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北留镇 | 成文日期: | 2026年02月03日 |
| 标 题: | 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安全管控工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北政发〔2026〕4号 | 发布日期: | 2026年02月03日 |
北政发〔2026〕4号
北留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安全管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系列决策部署,切实防范化解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风险,杜绝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现将我镇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站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采取更有效的工作措施,切实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要压实责任、严格执法,有力推动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燃放各环节落实主体责任,坚守安全红线,坚决防范涉及烟花爆竹的各类事故发生。
二、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组织领导
成立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各村支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和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负责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源头管控、打非治违、重点时段以及重要节点现场管控看护等工作。
三、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安全专项治理
(一)严管企业主体。全镇不设立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经营、存储经营主体必须依法依规注册登记。
(二)严格实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审核把关。各零售店必须办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在核定的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内规范经营,严禁无证、超范围、超期限经营。
(三)严把经营安全准入。各零售店设置必须经县应急管理局验收审核合格。
(四)加强安全培训。各烟花爆竹零售店主要负责人必须经市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五)严格经营储存监管。泰泓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对办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零售店进行全覆盖安全检查,检查采取日常检查、夜查等方式,并在春节、元宵节期间加大检查频次。重点检查各零售店是否按要求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张贴安全警示标志;是否经营或储存其他物品;是否在许可证载明的场所外储存烟花爆竹;是否存在违法占道经营烟花爆竹或“出店”经营行为;是否存在销售超标、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三无”及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是否使用普通插座、开关和照明灯具,使用大功率照明、取暖设备,使用明火设施等。
四、强化烟花爆竹寄递和运输过程监督管控
交警队要加强辖区运输安全监管,在重点路段布设检查卡点,开展道路运输临检,严查无证运输、超量运输、使用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车辆不符合安全标准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客运安全监管,提醒乘客严禁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品上车。邮政部门要加强邮政快递企业、物流企业安全监管,必须严格落实“100%收寄验视、100%实名收寄、100%过机安检”三项制度,严禁隐瞒品名托运、夹寄烟花爆竹,严防烟花爆竹等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
五、加强燃放环节监督管控
(一)明确禁放限放要求。本辖区内下列区域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区域;
2.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周边;
3.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公共交通枢纽和商业密集区域;
4.加油加气站、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文物保护单位、林地、公共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域;
6.高层建筑密集区、住宅小区内、楼道、阳台、楼顶等区域;
7.重污染预警期间,预警范围内禁止燃放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区域。
(二)强化燃放现场管理。一是各村要科学设置燃放点位。要依据人口密度和空旷区域条件,合理规划设置集中燃放点。二要加强现场管理。所有燃放点需划定安全区域、设置清晰标识、配备必要消防设施和应急器材,并明确管理责任单位和现场负责人。三要做好重点时段升级管控。压实禁放区管理责任,建立联动管控机制,依托公安民警、村干部、党员志愿服务队、社会志愿者等力量,在燃放高峰时段(如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元宵节期间)对禁放区和集中燃放点进行定点值守和秩序维护,及时劝阻、制止违规燃放行为。
(三)严格大型焰火活动审批。春节、元宵节期间,确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必须向公安机关申请《焰火燃放许可证》。主办单位必须按照安全规程和经许可的燃放作业方案,委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作业单位、作业人员进行燃放。
六、深化“打非治违”与执法联动
一是严厉打击非法行为。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单位要联合执法,严查隐蔽场所,重点排查居民小区、出租房屋、闲置厂房、集贸市场、仓储物流堆场、商铺等场所,严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要严查非法燃放行为,在春节、元宵节等重点时段加大巡查力度,对重点区域加强巡查执法,依法查处禁燃区域燃放、未经许可举办大型焰火活动等非法燃放等行为。交警队要紧盯运输流通环节,布设检查卡点,开展道路运输临检,严查无证运输、超量运输、使用非危险货物车辆运输、运输车辆不符合安全标准等行为。邮政部门要严防物流寄递渠道,严查物流、寄递企业隐瞒品名,托运、夹寄烟花爆竹等行为。二是畅通举报监督渠道。镇政府设立“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4851226,并定期通过公众号公布涉烟花爆竹违法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强化警示震慑效应。
七、做好宣传引导与应急准备
(一)强化宣传教育引导。一是各村、各单位要广泛开展政策宣传,通过广播、电子屏、社区宣传栏、微信群等多种载体,高频次、全方位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控措施、安全燃放知识及违法违规后果。二要认真开展安全教育。中心校要指导和组织学生(幼儿)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教育。三要积极做好入户宣讲。各村要组织开展集中宣讲或入户宣传,发放《安全燃放告知书》,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管控相关措施做到家喻户晓。
(二)切实做好应急保障。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制定专项灭火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基本急救技能培训。卫生院要开通绿色通道,备足药品和物资,加强相关科室医护人员排班,确保24小时接诊。各村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第一时间处置突发事件。
请各有关单位将本通知精神尽快转发至各企业和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并抓好贯彻落实。
北留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