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町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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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50/2026-0004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町店镇 成文日期: 2026年06月30日
标      题: 町店镇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度社会救助对象年度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町政发〔2026〕37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6月30日

町店镇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度社会救助对象年度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6-30 发布机构: 町店镇

各村民委员会:

为加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根据《阳城县民政局关于印发<阳城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确认实施细则的通知》(阳民字〔2022〕22号)、《阳城县民政局关于印发<阳城县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阳民字〔2022〕28号)、《晋城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现就2026年度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年度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市、县社会救助工作政策法规,维护和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我镇社会救助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确保符合低收入人口条件的困难群体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做到审批手续规范、档案资料齐全、服务便捷高效。通过全面复核,及时清退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保障对象、核定救助对象的救助金额,提升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精准度和精确性。

二、复核对象

2026年7月在册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不公示)。

三、工作重点

1.各村要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社会救助对象年度审核工作,要抽调专人具体负责,根据工作流程开展相关工作,入户率要达到100%,同时要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确保社会救助对象年度审核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复核期间要统筹兼顾,对在走访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要按程序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同时确定保障类别和保障金额;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由镇人民政府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严禁不按程序直接纳入保障范围。

3.低保复核期间,要严格落实社会救助月报告制度,低保公示制度,近亲属备案制度、入户调查制度等要求,要将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分类整理,归档保存,确保年度复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4.复核工作于2026年7月31日前全部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要成立以村委主任任组长的低保审核小组,根据本村实际情况,集中时间、人力,全力以赴,确保高质量完成复核任务。要坚持实事求是,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确保本辖区内社会救助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复核工作平稳有序。

(二)规范流程,建章立制。各村要严格规范操作程序,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做到会议研究有记录,调查复核有材料,公示情况有存根,资料完整,手续齐全,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原则。

(三)健全制度,完善资料。要做到社会救助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凡取消的保障对象,如家庭情况发生变化,必须严格按程序重新申请办理,不得随意恢复。新增对象和复核对象要认真填写相关表格,所有资料做到完整准确。

(四)精心组织,确保稳定。各村要对复核工作中群众来访做好政策解释,妥善处理群众强烈反映的问题。在工作中,既不能随意放宽政策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又不能任意增加条件限制符合条件的应保人员享受救助。对矛盾突出的问题,要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和矛盾化解,防止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町店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