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63/2025-00041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发布机构: | 东冶镇 | 成文日期: | 2025年07月21日 |
| 标 题: | 东冶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冶镇农村垃圾收运处置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东政发〔2025〕35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21日 |
各村:
现将《东冶镇农村垃圾收运处置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冶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冶镇农村垃圾收运处置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有效解决农村垃圾治理过程中存在的乱堆乱倒等突出问题,依据《阳城县农村垃圾收运处置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和《山西省贯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与系统治理相结合、存量治理与增量控制相结合、有效处置与资源化利用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聚焦当前生活垃圾和建筑渣土垃圾随意倾倒、违规处置等问题开展全方位排查整治,健全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营造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助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镇农村垃圾收运处置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镇农村垃圾收运处置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具体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卫育钢(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陈红兵(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副 组 长:焦向军(人大主席)
赵俊鹏(党委副书记)
刘宝宝(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贾海波(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常秀敏(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上官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贾兵校(副镇长)
吴抗胜(副镇长)
谭少鹏(副镇长)
李向阳(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丁兆勇(退役军人服务站长)
成 员:陈伟民(党政综合办负责人)
杨雄兵(村庄建设岗负责人)
宋东亮(人居环境岗负责人)
各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包村干部。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人居环境岗,负责农村垃圾收运处置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杨雄兵担任。
三、目标任务
(一)存量垃圾“清零”
通过村级自查与镇级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排查历史积存垃圾,建立问题台账,并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如复垦、绿化、硬化等),明确整改期限,确保存量垃圾限期清零。
(二)新产垃圾“严控”
加快生活垃圾和建筑渣土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的完善与提升,按照分类处理渠道,强化垃圾收运处置的全过程管理,严格控制新的非正规垃圾堆点产生,从源头上遏制垃圾乱堆乱倒现象。
(三)整体环境“提升”
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全民卫生习惯和环保意识。通过广泛宣传和动员,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共建的良好氛围,推动全镇人居环境品质全面提升。
四、排查整治任务
(一)排查整治对象
全镇24个行政村(包括有人居住自然庄)主要交通沿线、工矿企业周边、主街主巷、河道沟渠、田间地头、公共活动场所等区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情况。
(二)排查整治内容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三个环节、十项重点,全面开展排查整治。
1.收集环节
排查重点:①主村“垃圾不落地”运行是否通畅,有人居住自然庄是否设有垃圾收集点,是否配有垃圾桶(箱);②垃圾收集点、垃圾桶(箱)是否干净整洁,是否存在损坏、满溢等情况。
整治要求:村庄要规范设置、合理布局垃圾收集点,科学配置垃圾桶(箱)等设施设备,垃圾桶(箱)数量不足的要及时补充、存在破损的要及时更换。
2.运输环节
排查重点:①垃圾清运是否及时;②垃圾运输过程是否存在泄露、抛洒等现象;③垃圾运输车辆是否按要求将垃圾运至指定地点,是否存在随意倾倒和处置现象。
整治要求:规范垃圾清运转运,垃圾运力不足的要积极加大收运频次、增配收运车辆、充实专业收运人员队伍、做到运输过程密闭化;加强对垃圾收运人员(包括单位、企业、个体户)的培训和管理,严格执行垃圾收运制度,做好垃圾收运台账,杜绝沿途洒落、随意倾倒、擅自焚烧等现象发生。
3.处理环节
排查重点:①村庄周边、工矿企业周边、道路沿线、河道沟渠、田间地头、公共活动场所等区域是否存在非正规垃圾倾倒点;②已整治的非正规垃圾倾倒点是否存在反弹现象;③是否存在未经批准非法处置建筑渣土垃圾现象。
整治要求:一要全面清理存量垃圾。对区域内积存的各类生活垃圾、建筑渣土垃圾进行彻底排查和清理,严格按照分类处理原则,将生活垃圾收集至中转站,将建筑垃圾转运至正规建筑垃圾临时存储场进行规范填埋,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非正规垃圾倾倒点要“一处一策”开展整治,集中力量清理长期堆积的垃圾山、垃圾沟等,恢复自然地貌。已整治的非正规垃圾倾倒点要在倾倒点周边显著位置树立警示标识,明确告知村民禁止在此处倾倒垃圾。二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倾倒行为。镇督查组、执法队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建筑渣土垃圾乱堆乱倒违法违规行为的巡查和打击力度,严查农村违法违规运输生活垃圾、建筑渣土垃圾行为。对随意倾倒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并责令限期清理整改。三要做好垃圾处理设施规范运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相关标准规范,加强对生活垃圾、建筑渣土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确保垃圾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
五、时间安排
集中整治行动从即日开始,9月30日结束,为期三个月。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5年7月12日前)。
各村要召开专题会议,排部署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同时成立专项领导组,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5年7月13日—7月20日前)。
各村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组织人员采取“网格化+责任制”方式,对主村及所辖自然村的生活垃圾、建筑渣土垃圾收运处理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清单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责任单位及具体责任人,做到立查立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7月21日—8月31日)。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实行“清单化+销号制”整改,对简易问题要立行立改,确保在7月30日前完成整改;对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要实行“一问题一方案”整改,明确分阶段整治目标和措施,按步骤有序推进,并于8月31日前完成整改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要强化主体责任,成立相应领导组,两委主干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安排,着专人负责。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清单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及具体责任人,拉单挂账,逐一销号。
(三)强化督导检查。镇督查组将定期下村开展督查,发现问题,立即通报。对采取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村,移交纪检部门专项督导、严肃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