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东冶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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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63/2026-00045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东冶镇 成文日期: 2026年07月22日
标      题: 东冶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6年度社会救助对象年度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东政发〔2026〕40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7月22日

东冶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6年度社会救助对象年度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7-22 发布机构: 东冶镇

各村民委员会:

为加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根据《阳城县民政局关于印发〈阳城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确认实施细则〉的通知》(阳民字〔2022〕22号)、《阳城县民政局关于印发〈阳城县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阳民字〔2022〕28号)、《晋城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阳城县民政局关于2026年度社会救助对象年度复核工作的通知》(阳民字〔2026〕17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26年度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年度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市、县社会救助工作政策法规,维护和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我镇社会救助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确保符合低收入人口条件的困难群体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做到审批手续规范、档案资料齐全、服务便捷高效。通过全面复核,及时清退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保障对象、核定救助对象的救助金额,提升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精准度和精确性。

二、复核对象

2026年7月在册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不公示)。

三、工作重点

1、各村要及时召开两委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和安排部署社会救助对象年度复核工作,并抽调专人具体负责,根据工作流程开展相关工作,入户率要达到100%,提请县民政局经济状况核对率要达到100%。同时要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确保社会救助对象年度审核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复核期间要统筹兼顾,对在走访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要按程序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同时确定保障类别和保障金额;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镇人民政府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严禁不按程序直接纳入保障范围。

3、低保复核期间,要严格落实社会救助月报告制度、低保公示制度、近亲属备案制度、入户调查制度等要求,要将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分类整理、归档保存,确保年度复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4、复核工作于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要成立由村党(总)支部书记任组长的社会救助对象年度复核工作小组,制定复核方案,抽调专门人员,集中时间高质量完成社会救助对象年度复核工作任务。要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对象评议小组作用,坚持实事求是,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确保本村社会救助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各村要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既不能随意放宽政策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又不能任意增加条件限制符合条件的应保人员享受救助。要做到会议研究有记录,调查复核有材料,公示情况有存根,印证资料有图片,手续齐全保完整。

(三)健全制度,完善资料。要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做到社会救助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凡取消的保障对象,如家庭情况发生变化,必须严格按程序重新申请办理,不得随意恢复。新增对象和复核对象要认真填写相关表格,所有资料做到完整准确。

(四)精心组织,确保稳定。各村要对社会救助对象年度复核工作中群众来访做好政策解释,妥善处理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禁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确保年度复核工作有序平稳推进。



东冶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