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农村地区农用车(含三轮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涉及农用车(含三轮摩托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东冶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出“为民办实事”项目,实行政府适当补贴的办法,对全镇范围内已备案登记的农用车(含三轮摩托车)进行安全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 卫育钢 东冶镇党委书记
赵俊鹏 东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 贾朝阳 东冶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道路交通分管领导)
副 组 长:张晋峰 东冶镇人大主席
常婷婷 东冶镇党委副书记
来莉鹏 东冶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崔 繁 东冶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刘子豪 东冶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上官宇 东冶镇副镇长
杨志峰 东冶镇副镇长
赵 京 东冶镇副镇长
李向阳 东冶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杨雄兵 东冶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 王学峰 东冶镇派出所所长
霍军亮 交警四中队队长
宋阳锋 东冶镇交管站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乡(镇)交管站。
二、安全检查范围及内容
东冶镇范围内已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农用车备案登记管理系统进行备案登记的农用车(三轮汽车257辆,三轮摩托车861辆)均在安全检查范围。检查内容重点是车辆制动系统,附带检查灯光、转向等系统。
三、安全检查单位选聘
东冶镇范围内具有农用车(含摩托车)销售、维修资质的商家均可报名参加选聘,报名时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维修资质证书、各类型刹车片、转向、灯光等价目明细。
由东冶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组成选聘领导组,对报名商家进行资质审核,确定安全检查定点商铺和检查时间并向社会公告。
四、安全检查流程
安全检查时,定点商铺需要认真登记《东冶镇农用车安全隐患排查(维修)一览表》,对车辆制动系统检查后,需要更换刹车片的予以更换并备注(此项为更换补贴项目);附带检查车辆灯光、转向系统,如需要更换,在车主自愿情况下予以更换,如车主不愿意,则在登记栏备注建议。同时对车辆未粘贴“农用车禁止载人”标志的要予以粘贴。凡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在安全检查范围。检查结束后,车主在测试车辆刹车性能良好后,要写出安全承诺书,保证遵守交通规则,不无证驾驶、不违法载人、不超限超载,不驾驶安全性能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
五、经费来源
安全检查更换刹车片、车辆灯光、转向系统等检查项目实行“政府补贴十车主出资”的办法,由东冶镇人民政府予以适当补贴。
六、监督管理
东冶镇各村、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动员农用车(含三轮摩托车)所有人、驾驶人主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和考取驾驶证,主动进行安全检查,严禁无牌无证、报废、违法载人、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东冶镇人民政府对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监督,不定时对定点商铺进行现场督查和抽查,凡发现更换刹车片存在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等问题,要对定点商铺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现存在3次以上问题的,解除聘用资格。定点商铺要主动接受东冶镇人民政府的管理,在保证诚信经营、优良服务的基础上,要清洁环境卫生,不占道维修经营。
东冶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