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延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县社区充电桩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规范小区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提高服务水平,结合实际情况:已与相关部门协调,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参与,因地制宜、建管并重”的原则,提高居住区充电服务保障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现已和能源局、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消防救援局、供电公司、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联合提出“统建统服”的模式开展充电桩建设工作。
凤城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