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47/2026-00016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凤城镇 | 成文日期: | 2026年05月22日 |
| 标 题: | 凤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三级网格化 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凤镇发〔2026〕50 号 | 发布日期: | 2026年05月22日 |
凤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三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坚决遏制非法采矿行为,构建“全覆盖、无死角、常态化”的监管体系,特制定本三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为原则,建立乡镇书记、乡镇副书记和分管责任人、行政村负责人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与职责分工,实现对非法采矿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通过“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考核”,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格局,确保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持续向好,使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二、网格体系构建
一级网格:本乡镇书记、镇长为一级网格长,负责统筹协调、督导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
二级网格:本乡镇政府各包片片长为二级网格长,组建由自然资源城镇联络点、综合执法队、派出所、安检部门等人员组成的巡查执法队伍,负责辖区内日常巡查、问题上报、初步处置及配合上级执法。
三级网格: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三级网格长,村民小组长、护林员、治安员等为辅助巡查力量,负责责任区域内日常巡查、信息上报、政策宣传及群众引导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级网格职责:制定全镇网格化管理总体方案与年度计划;划分二级、三级网格边界,明确各级责任人及职责;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对重大非法采矿案件挂牌督办;对下级网格履职情况进行督导、考核与问责。
二级网格职责: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明确巡查路线与重点区域;对辖区内矿山、废弃矿井、加工点、堆料场等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监管台账;发现非法采矿行为立即制止并上报,配合本级部门开展查封、扣押、拆除等执法措施;负责辖区内群众宣传与举报受理。
三级网格职责:利用人员巡查、智能监控等手段开展全域监测;对责任区域实行日常巡查,重点巡查易盗采点、废弃矿硐、偏僻山沟等;发现非法采矿线索立即制止,10分钟内向上级网格长报告;协助开展执法行动,做好群众解释与稳控工作;宣传矿产资源法律法规,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建立巡查台账,实行相机打卡、拍照留痕、报告制度。
四、运行机制
巡查报告机制:三级网格长安排本辖区的每周巡查并记录,发现问题立即上报二级网格长;二级网格长接报后20分钟内核实并报一级网格长;一级网格长组织处置并跟踪反馈。对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三级网格可直接上报一级网格。
联合执法机制:一级网格长牵头,组织自然资源联络点、派出所、安监、执法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非法采矿点实施“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设备、清人员、清原料),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技术支撑机制:构建“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监管平台。在重点区域安装智能监控设备,实现24小时视频监控;安排专人每周开展不少于一次全域排查;建立巡查台账,实现问题发现、交办、整改、反馈闭环管理。
考核问责机制:实行“年度总评”,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网格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巡查不力、瞒报漏报、整改不到位的,依规追责问责。发生新增非法采矿行为未及时发现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网格责任人责任。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部署、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确保人员、经费、装备到位。
广泛宣传引导: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设立举报专线,落实奖励制度,营造全社会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严格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问题突出地区挂牌督办;对因履职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确保打击非法采矿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地见效、长效常治。
凤城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