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47/2026-00025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凤城镇 | 成文日期: | 2026年08月12日 |
| 标 题: | 凤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凤城镇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凤政发〔2026〕101号 | 发布日期: | 2026年07月06日 |
各村(社区)、各站所、各单位:
为有效遏制当前火灾高发形势,我镇制定了《凤城镇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凤城镇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各类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通过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摸清全镇消防安全风险底数,建立问题清单,全面消除一批突出火灾隐患,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坚决扭转火情多发连发的被动局面。
二、组织领导
成立凤城镇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王小鹏任组长,副镇长邢志刚、孙建兵任常务副组长,各党政领导为副组长,安委办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消防工作站,负责统筹协调、信息汇总、督导调度等日常工作。
三、重点排查场所
(一)人员密集场所:商超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医院、养老院、学校及幼儿园等。
(二)低设防及混合场所:自建房(含在建、停建、空置自建房)、“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
(三)住宅小区:老旧小区、高层住宅、群租房等。
(四)工贸及仓储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物流、“厂中厂”等。
四、重点火情隐患排查内容
(一)电气火灾隐患
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多路插排串联超负荷使用;线路是否老化、裸露、破皮、未穿管保护,墙内走线是否混乱;是否存在超负荷用电,大功率电器(空调、取暖器、电热水器等)未专线专插,长期通宵通电;电表箱、开关、插座是否发热、打火、积尘堆积;电动车及其电池是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是否安装漏电保护器,保护器是否有效运行,是否存在私自摘除保险装置、用铜线代替保险丝等违规行为;接地保护是否缺失,是否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
(二)用火用气隐患
室内是否违规使用明火取暖、做饭、熏烤杂物,是否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液化气钢瓶是否超期未检、超期存放,周围是否堆放杂物;是否在地下室、高层建筑等场所内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软管是否老化龟裂、穿墙走管,是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厨房油烟管道是否定期清洗,燃气灶具是否带有熄火保护装置;是否未经内部审批违规动火动焊,营业场所是否在营业期间违规动火动焊,动火动焊作业现场是否做到“六必须”。
(三)违规搭建与可燃材料隐患
是否违规使用彩钢板、泡沫夹芯板、可燃塑料板搭建夹层、隔断、顶棚;阁楼、夹层是否密闭狭小、可燃物大量堆积,是否存在快速蔓延条件;室内是否大量堆放纸箱、布料、泡沫、废品、油漆等易燃物品;外墙保温材料是否符合防火等级要求。
(四)疏散逃生与通道隐患
楼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堵塞、锁闭、被杂物占用;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场所是否进行严格的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门等分隔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连片自建房间距是否不足,消防通道是否被车辆、广告牌、杂物长期占用,夜间群居人员数量是否超出安全容纳限度,逃生路线是否单一、标识是否清晰;经营场所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设置到位并保持完好。
(五)消防设施缺失隐患
是否按标准配备灭火器,灭火器是否过期、失压;是否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是否正常运行;是否配备应急照明灯具和逃生指示牌;老旧房屋及连片区域有无消防水源,消防水压是否充足,消火栓是否完好;租户、住户、工作人员等是否知晓灭火器使用方法,是否具备初期火情处置和逃生自救能力。
(六)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经营单位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是否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并建立台账;员工是否掌握“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的基本技能。
五、排查方式与分工
(一)网格化全覆盖排查(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以村(社区)为基本网格,由网格员、村组干部、物业人员组成排查小组,逐栋、逐户、逐个排查,按镇消防站、规划办要求报送相关隐患,排查工作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
(二)重点自建房回头看复查(责任单位:镇规划办)
对曾出现火情、跳闸、冒烟、整改不到位的自建房,列为红色重点监管对象,由镇规划办联合所在村(社区)逐栋逐户复查,复查频次每月不少于1次。
(三)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责任单位:镇消防工作站)
由镇消防、综合执法、规划办、供电、派出所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随机抽查,重点检查隐蔽性火情隐患及前期整改落实情况。
六、整治处置措施与标准
(一)一般隐患——当场整改
对于线路杂乱、杂物堆积、插排违规使用、通道轻微堵塞等问题,由排查人员现场督导户主或租户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拍照留证、当场销号。
(二)较大隐患——限期整改
对于线路老化需更换、夹层违规搭建、可燃隔断需拆除、消防器材缺失等需一定时间整改的隐患,下达《火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时限及责任人。整改期满由网格员上门复查,验收合格后闭环销号;验收不合格的,转入重大隐患管理。
(三)重大隐患——坚决关停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一律依法依规上报县有关部门,采取断电、停租、停业、人员清退等紧急管控措施,直至整改验收合格方可恢复使用:
“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严重违规,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未进行有效防火分隔;密闭夹层群居超过2人且无独立疏散出口;大量易燃物品堆存且与火源、电源安全间距严重不足;电气线路严重老化、绝缘破坏,存在随时起火风险;疏散通道完全堵塞或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无法满足逃生要求;使用易燃彩钢板搭建人员居住或生产场所。
(四)屡改屡犯——从严处置
对拒不整改、拖延整改、隐患反复反弹的户主、房东、经营主体负责人,上报相关部门从严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七、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不分阶段,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技术支撑
由镇消防站、规划办牵头,联系供电部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为排查整改提供技术支持。
(二)强化督导考核
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各村(社区)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工作滞后、排查不实、整改不力的村(社区)、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因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强化宣传教育
各村(社区)要利用广播、微信群、宣传栏、入户宣讲等多种形式,普及电动车禁入室内、违规动火动焊、用电用气安全、初期火灾扑救、火场逃生自救等知识;
九、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
村(社区)为属地管理责任人,负责组织排查、督促整改、动态监管,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二)坚决杜绝走过场
严禁虚假排查、纸面排查、隐瞒不报。排查人员必须入户见人、实地查看。凡经上级督查发现排查不实、整改造假的,一律倒查追责。
(三)做好信息报送
各村(社区)按镇消防工作站和规划办的要求每周按时报送排查整改进度表。重大隐患和突发事件随时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凤城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