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乡镇党委、政府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乡镇党委、政府机关公文收发、材料撰写和信息编报等日常工作;负责人民武装部和国防动员工作具体事务;负责人大、政协具体事务;负责保密、档案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公车管理、后勤保障和服务;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乡镇和村党建工作协调指导,协调组织工作;负责协调纪检监察、巡察工作;负责协调宣传工作;负责协调机构编制、老干部工作;负责人事工作;负责权责清单等清单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工会、团委、妇联、统战工作;负责协调社会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经济发展(规划建设)办公室
负责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及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发展和改革、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等方面工作;负责协调财政、审计等方面工作;负责协调自然资源等方面工作;负责协调村镇建设和管理、交通运输等方面工作;负责协调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水务等方面工作;负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农业农村等方面工作;负责协调统计等方面工作;负责协调林业等方面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等并对规划依照审批程序报批、修改等工作;负责管理辖区内各项建筑活动和施工许可等初审工作;做好乡镇、村供水、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燃气、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建设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社会事务(平安建设)办公室
负责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基层平安创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群防群治等相关工作;负责信访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负责承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负责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体育等社会事务工作;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村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民政、残疾人服务、慈善事务、红十字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社会事务工作,协调退役军人事务等社会事务工作;负责指导村务公开、村账镇管工作;负责旅游发展和文物保护等方面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开展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巡查上报、执法处置等日常执法工作;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对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程序、法律适用、案件事实和证据、裁量基准运用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推动落实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执法监督等制度,做到全方位、全流程监督;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各领域派驻执法力量和公安、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派出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事业单位设置:
(一)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综合文化站)
负责宣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开展党务政策咨询服务;负责做好区域内党建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为党组织、党员、群众提供活动场所、相关服务和资源保障;负责党群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负责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窗口工作;负责就业和社会保障窗口工作;负责乡村建设、不动产登记窗口工作;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农业灾害、植物病虫害监测预报预防等工作;负责畜牧兽医、动植物疫病防控和检疫等相关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经济与经营服务等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财务服务工作;负责农机相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源资产产权交易、招投标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窗口工作;负责医疗保障经办工作;负责法律服务窗口工作;对进入中心的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督;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指导村级组织便民服务站点日常工作开展;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有关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贯彻,政治文化环境建设、能力提升等工作;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双拥尊崇、走访慰问、荣誉激励以及纪念活动等;负责退役军人建档立卡、思政引领、信访接待、权益保障、就业创业、优抚帮扶等工作;组织开展数据采集更新、培养挖掘推荐典型、就业创业指导、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等;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