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02/2026-00150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年08月18日 |
| 标 题: | 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控规修编A-05-13地块调整方案》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阳政函〔2026〕29号 | 发布日期: | 2026年08月26日 |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主城区控规修编A-05-13地块调整方案的请示》(阳自然资发〔2026〕81号)收悉,经2026年8月5日县十七届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主城区控规修编A-05-13地块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二、你局要严格按照《调整方案》确定的用地性质和各项规划控制指标,指导各地块规划设计和具体项目的开发建设。
三、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确需对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进行调整的,按规定程序审批。
阳城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