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02/2026-00151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年08月19日 |
| 标 题: | 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芦苇河阳城县(原庄村-上黄岩村段)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部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阳政函〔2026〕30号 | 发布日期: | 2026年08月26日 |
阳城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成立芦苇河阳城县(原庄村-上黄岩村段)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部的请示》(阳水字〔2026〕83号)收悉。原则同意成立芦苇河阳城县(原庄村-上黄岩村段)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部,负责实施芦苇河阳城县(原庄村-上黄岩村段)生态修复工程,由赵晋丽同志担任项目部法人代表,韩志鹏同志任技术负责人,李中华同志任财务负责人。法人机构下设现场管理机构,陈水利同志任现场管理负责人。
希望你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组建机构,认真开展工作,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的相关规定,合理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确保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阳城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