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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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心城区学前教育均衡布局提质项目(新建东城幼儿园)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0-22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为进一步优化县城范围内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切实解决适龄儿童“入园难”问题。现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对阳城县中心城区学前教育均衡布局提质项目(新建东城幼儿园)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收。现将征收决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阳城县中心城区学前教育均衡布局提质项目(新建东城幼儿园)

二、征收范围

阳城县中心城区学前教育均衡布局提质项目(新建东城幼儿园)选址位于凤城镇老窑头社区,用地面积约9309.07平方米,合计13.96亩,根据拆迁拆除实际局部范围可适当外展。具体范围以阳城县中心城区学前教育均衡布局提质项目(新建东城幼儿园)规划红线为准。凡在此范围内需征收的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等设施均适用本方案。

三、征收部门

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

凤城镇人民政府

五、征收补偿与安置方案(见附件)

六、签约及搬迁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

被征收人如不服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晋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阳城县中心城区学前教育均衡布局提质项目(新建东城幼儿园)房屋征收补偿与安置方案



阳城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