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02/2023-00560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      题: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政办发〔2023〕71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23日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9-23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


阳政办发〔2023〕7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及驻阳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根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晋市政办发〔2017〕32号)、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发〔2023〕13号)、晋城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晋市医保发〔2023〕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全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缴费标准

根据国家、省、市文件规定,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由参保人员按年度一次性足额缴纳。

二、参保缴费时间

2024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3年9月1日至12月25日。集中征缴期间每月1-25日可办理缴费。

三、参保登记和缴费方式

(一)参保登记。按属地管理原则,未办理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已办理过参保登记但发生变更的要及时到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变更。

(二)缴费渠道。

1.微信、支付宝缴费:

缴费人可通过微信进入【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理缴费,也可通过社保云缴费小程序办理缴费。

缴费人可通过支付宝进入【市民中心】-【社保】-【山西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理缴费。

注意:缴费时正确选择参保缴费地和缴费年限。

2.银行缴费:

缴费人可通过云闪付APP、协作银行手机APP等自行办理缴费;也可使用农商银行卡或现金,通过其网点自助机或柜台办理缴费。

3.社保缴费专用POS机缴费:

缴费人可以到办税服务厅通过社保缴费专用POS机办理刷卡缴费。

4.通过办税服务厅现金缴费:

为满足特殊人群需求,税务部门开通了现金缴费渠道,缴费人可以持现金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5.集中代收:

缴费人选择由村(居)委会、商业银行等协办人员集中代收,协办人员可通过微信、协作银行手机APP等多种渠道代办完成缴费。代办人员采取以电子方式代为缴费的,需建立台账,由缴费人和代办人员共同签字,并明确具体的电子缴费渠道。缴费期结束后,各代办机构负责人应对台账内容进行核实,并签字确认,留存备查。

  (三)家庭共济账户缴费。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家庭共济账户为家庭成员中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缴费人可以通过山西医保公众号线上办理,也可到全市任一家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或参保代办点办理。

四、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标准

根据《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细则》(晋市医保发[2021]29号)等文件规定,给予困难群众资助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或财政补助予以全额或定额资助。

1.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监测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不含已纳入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范围人员),个人缴费按280元的标准由医疗救助基金定额资助。

2.返贫致贫人口按个人缴费部分90%的比例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定额资助,即资助342元。

3.特困人员(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即资助380元。

4.城乡低保对象按个人缴费部分80%的比例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定额资助,即资助304元。

5.在乡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继续执行原有的参保资助政策。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是群众受益的一项民心工程,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意义。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医保征缴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瞄准上级部门下达我县的参保全覆盖工作任务,切实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全面完成参保缴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分工协作的原则。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参保征缴业务衔接协同,加强医保、税务部门间经办联系协作。各乡(镇)长、村(社区)书记是医保筹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夯实主体责任,压实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乡(镇)优势,紧紧依靠基层村(社区)组织,开展宣传动员、参保登记和费用征缴,确保参保缴费工作有序推进。县政府办督查室、县医保局、县税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公安局、县教育局等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调度督促,确保全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筹资量化指标落实到位。

(三)强化部门协作

各乡(镇)、民政、残联、乡村振兴、退役军人事务、医保、税务、融媒体、公安、教育等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做好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同时继续支持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城县支公司做好城乡居民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工作,切实减轻城乡居民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各乡(镇)职责:做好管辖区内城乡居民医保征缴组织工作。乡村一级干部要深入村镇,帮助群众了解政策、算经济账,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保的积极性。确保参保率达到97%。

民政、残联、乡村振兴、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职责:确保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优惠政策的落实到位。残联、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在居民医保征缴启动时,向医保局报送救助花名;民政、乡村振兴部门负责每月25日前,向医保局报送动态调整救助花名。确保困难群众参保率达到100%。

医保部门职责: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包乡(镇)、中层骨干包村的工作机制,协调各乡(镇)、村(社区)摸清参保底数,提升参保信息质量,清理重复参保,稳定持续参保,减少漏保断保,实现应保尽保。

税务部门职责:确保缴费渠道畅通,优化缴费服务。

融媒体中心职责:协调各大媒介,依托微信、抖音等流量媒体对医保政策、参保流程类公告、海报及小视频推广宣传。

公安部门职责:负责提供公安户籍人口库信息,将各乡(镇)户籍花名(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属乡<镇>、村<社区>)汇总并反馈至医保局。

教育部门职责:负责对县域内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宣传医保政策及参保流程,做到学生和家长“应参尽参,不漏一人”。

(四)深入开展宣传

各乡(镇)、融媒体及相关部门一定要把宣传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告知书、印发宣传单、媒体宣传(包括电视广播、手机短信、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引导城乡居民积极主动参保(续保)缴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和舆论方向,提升全民参保意识。

(五)严格考核督查

为确保参保缴费工作圆满完成,实行“一周一上报、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年终总考核”制度。县政府办督查室要适时对各乡(镇)征缴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重点督查责任落实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对工作进度快、征缴任务完成好的乡(镇)进行表彰,对工作进度慢、宣传发动不到位、征缴工作参差不齐、参保比例低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确保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征缴任务的圆满完成。


附件:2024年度阳城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任务表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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