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要求,按照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发挥地名工作在全面推进我县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提升乡村地名建设水平,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经县政府批准,对阳城县辖区内15个乡镇129个行政村(社区)的首批388条乡村主干道路,按有关程序进行了命名。现将第一批乡村主干道路(见附件)予以公布。
附件:第一批乡村主干道路命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