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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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阳城县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农字〔2023〕87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15日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阳城县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8-15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阳城县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隐患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各股站室:

现将《阳城县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全面展开检查工作。


阳城县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按照省、市、县政府决策部署,我局决定在全县开展农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省委、市委防风险保安全形势分析及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落实农业行业领域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聚焦本行业领域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排查整治,督促推动全县农业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降低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组  长:陈建斌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局  长)

副组长:陈阳红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李君生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毕育红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刘卫宏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蚕桑中心主任)

成  员:县农业农村局各股站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环安站,负责起草全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开展督导巡查,收集汇总上报工作情况,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毕育红兼任。

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组织开展本次农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从8月1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

    四、排查整治范围

(一)排查整治共性内容

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情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情况;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制定防范措施情况;各类巡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全面排查全县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机等行业领域瞒报事故情况。

2.各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全员岗位安全责任清单、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情况;建立安全风险预防机制,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风险点排查和评估,做好风险等级确定工作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情况;生产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生产全员培训情况。

(二)农业重点领域排查整治主要内容

1.种植业(设施农业)安全:检查各种植基地火灾隐患、农业设施大棚电动卷帘机操作规程、用电安全,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农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农药使用环节安全指导情况,制冷果蔬储藏库隐患排查情况,各农资经营店经营情况及相关企业、农业合作社安全生产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局技术和植保站、土肥站、果蔬站、执法队、产业化股、经管股)

2. 渔业:检查规模养殖企业安全生产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从业人员管理及持证上岗情况。在防范自然灾害期间,不服从管理部门及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停航、撤离或转移等决定和命令的。同时,也要全面排查治理违反禁渔期政策的捕捞作业。(各乡镇人民政府、局产业化股、市场和质量监管股)

3.有限空间作业(沼气)安全:重点排查农村沼气使用情况,大中型沼气是否存在漏气或排空等安全隐患,是否张贴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输气管道是否装有阻火器和冷凝排水装置,发酵池、集污池、调节池、沼液池等是否加盖或护栏防护,观察井、观察口等是否加盖防护,危险地带是否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消防设施是否完备,关键设备是否建有定期安全检查保养制度,有无专门看护运行人员。废弃的大中型沼气、秸秆气、户用沼气池有安全隐患且不能自行整改的要聘请专业队伍进行处理,禁止盲目处置,杜绝事故发生。(各乡镇人民政府、局环安站)

4.农业机械作业安全:会同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技术检验、牌证管理和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等工作;指导农业作业安全,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农用机动车辆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各农机合作社组织农闲时节农机维护、保养,及时更换农机老化线路、磨损零件、安全操作防护装置情况;加强正在开机生产的农机安全操作管理,杜绝农机带病作业,杜绝农机操作人员疲劳作业。(各乡镇人民政府、局执法队)

5.农业工程、农业设施建设:检查全县农业系统安排的农业工程、农业设施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监管,重点是高标准农田、户厕改造、冷藏保鲜、农业设施大棚等工程、设施建设。检查农村生产性自建房和农村集体土地上的生产厂房、农业设施大棚棚体结构建筑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对2020年来已享受奖补资金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和已立项公示且正在建设的设施逐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检查所有享受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奖补的主体是否签订《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安全生产承诺书》;检查消防设施及标识是否醒目并熟练使用,作业环境及周边环境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规范;检查是否建立冷藏保鲜设施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度,冷藏设施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做到应知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局产业化股、土肥站、果蔬站、农村社会事业股、国营农场)

6.农村消防安全:检查农业设施大棚管理房私搭乱扯电线、乱用易燃保温材料,烧荒等问题。深入开展农村宣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针对特殊群体开展上门宣传、入户培训,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各股站室)

7.打非治违:要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执法相结合,积极开展农业安全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针对重点区域、部位、环节,坚决打击违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农兽药残留、“瘦肉精”、生猪屠宰、生鲜乳、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监督抽查,切实做到检打联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各股站室)

8.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对重点区域、重点农产品品种进行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检查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农业投入品是否符合质量要求、使用范围、用法、用量、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规定,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合格证使用制度宣传,杜绝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市场和质量监管股)

9. 防汛工作:把握我县"七下八上"汛期特点,检查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防汛预案修订完善、应急演练情况,应急物资准备是否充分,前期地质灾害(涉及蔬菜大棚、养殖圈舍、水产养殖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业工程施工场地及其它场所周边)隐患排查是否确实,发现问题整治是否到位。健全和完善抗病虫害等防灾减灾救灾制度,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强化与气象、林草等部门会商,加强监测预警预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局果蔬站、技术和植保站、土肥站、产业化股、市场和质量监管股)

    五、检查方式

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组,安排对各乡镇农业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和农业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下设四个检查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其分管股站室人员组成,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组:町店镇、寺头乡、芹池镇、西河乡

组  长:陈阳红

第二组:凤城镇、白桑镇、蟒河镇、河北镇

组  长:李君生

第三组:演礼镇、次营镇、董封乡、横河镇

组  长:毕育红

第四组:北留镇、润城镇、东冶镇

组  长:刘卫宏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大检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迅速动员部署,针对当前农业生产实际,全面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切实抓好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改,实现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全覆盖。

六、工作要求

(一)扎实开展检查,压实安全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节点,认真研究制定过硬措施,采取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有关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推动工作。

(二)查实找准问题,强化防范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各股站室要把本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有利时机,深化安全风险排查辨识,仔细查找各类事故隐患,有针对性地研究实施安全防范措施,堵漏洞、除隐患、防风险,切实把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工作的全过程作为发现隐患问题、落实整改和化解风险、消除隐患的过程,提升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工作的实效。

(三)及时汇总反馈,抓好问题整改。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将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分类整理后反馈给乡镇人民政府和局属相关股站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局属相关股站室要抓好问题的清理整治,形成闭合回路,同时报县局办公室备案。

联系电话:4220265

电子邮箱:ycnwhb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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