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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16/2024-0011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综合行政执法计划
发文字号: 阳农字〔2024〕9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31日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综合行政执法计划

发布日期: 2024-01-31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市、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服从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安排,做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为有力打击农业领域违法犯罪,维护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规范农产品投入和生产行为,进一步发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在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我县农业产业发展质量,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全力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农业农村工作总体安排部署,坚持“产业兴农、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的原则,紧紧围绕“稳市场、保安全、促生产”的工作思路,全面压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各项执法行动,实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全领域覆盖、全行业监管、全链条打击,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力争本年度全县办理农业行政处罚案件总数达30件以上。

三、时间安排

(详见附件)

四、执法重点

1.种子。重点查处套牌侵权、制售假劣、未审(登)先推、散种子、未按规定检疫调运、标签不符合规定及不按规定建立生产经营档案等违法违规行为。

2.农药。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农药、超范围经营禁限用农药、制售假劣、标签不符合规定、添加隐性成分及不按规定建立进销货台账等违法违规行为。

3.肥料。重点查处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非法添加农药成分、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内容不符、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擅自修改标签内容及不按规定建立进销货台账等违法违规行为。

4.兽药(鱼药)。重点查处生产经营禁用兽药、违法添加、制假售假、违规销售处方药、超范围经营及不按规定建立进销货台账等违法违规行为;兽药使用主体不按兽药安全使用规定用药及休药、使用违禁兽药或违禁添加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5.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重点查处违法添加、掺假使假、无证生产、不按操作规程生产及不按规定建立进销货台账等违法违规行为。

6.畜禽屠宰。重点查处未佩戴标识或无检疫合格证明、屠宰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生猪)、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私屠滥宰及未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

7.动物卫生监督。重点查处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无检疫证明和无检疫标志、未经备案从事动物运输、运载工具未按规定及时清洗消毒、随意弃置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等违法行为;动物诊疗机构无证诊疗、“挂证”诊疗、超范围诊疗、不按规定使用处方笺、未按规定处置诊疗废弃物、不按规定悬挂许可证或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及不按规定登记保存动物诊疗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

8.畜禽养殖。重点查处动物饲养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从事畜禽养殖、不按规定申报检疫、未按规定实施免疫接种、未按规定处理病死动物、违法使用禁限用投入品及不按规定建立和保存养殖档案等违法违规行为。

9.渔业渔政。重点查处全民所有水域非法捕捞活动,特别是在禁渔期、禁渔区从事捕捞作业,使用禁用渔具电毒炸鱼,使用“三无”船舶从事涉渔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水产养殖主体无证养殖、使用违禁药物、不按规定建立水产养殖“三项记录”(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

10.农产品。重点查处违法使用禁限用投入品、违规使用“三剂”(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不按规定执行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的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及不按规定建立和保存生产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

11.农机(具)。重点查处无证无牌、涉牌涉证、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及配件、使用不合格零配件维修农业机械、违规载人、伪造变造证书和牌照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扎实开展能力提升培训

按照部、省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大练兵、大比武通知要求,深入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大练兵方案,开展能力提升行动,在本级执法队伍中营造“学本领、练技能、当标兵”的浓厚氛围,通过以学助练、以查提技、以案强兵,切实提高农业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和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要保证在编在岗执法人员年度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新进执法人员年度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的基础知识和执法技能理论学习。

(二)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工作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严格执行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县级农业执法机构执法行动管理制度》、《投诉举报管理制度》、《罚没物品管理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内部审核制度》、《行政处罚案卷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形成农业行政执法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进一步扎紧制度“铁篱”,切实消除执法工作中的短板、弱项、漏洞,确保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严格落实属地执法职责

聚焦执法办案主责主业,处理好长远目标与近期任务、日常执法与重点执法、执法办案与技术支撑、源头打击与全链条执法四个方面的关系,通过加强执法检查巡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查涉农违法行为,进一步压实属地执法职责,切实做到全方位履职、全领域覆盖、全环节监管。在检查巡查时,要认真填写《农业行政执法检查巡查记录表》,按季度装订成册、留存备查,作为履职尽责的依据。

(四)开展六大执法行动

明确执法重点、划定执法区域、紧盯重点环节,扎实开展好种业执法、农资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渔业执法和农机(具)执法等六大执法行动,确保做到全领域执法、全链条打击、全方位覆盖。重点围绕部、省、市年度考核指标,确保种子、动物卫生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全力完成粮食生产、动物卫生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三项指标。

(五)强化部门联动协作机制

加强与农产品质量监管、种子、农药、肥料等行业监管部门的协作,全面掌握辖区执法监管对象总体情况并及时动态更新,对移交的不合格检测报告,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快查严办,形成执法监管合力;积极对接公安、市场、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查严惩涉农违法主体,形成执法合力;密切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作紧密、配合有力的常态化工作格局,形成行刑衔接合力。持续保持严厉惩治违法的高压态势,牢固树立涉农生产经营主体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守法意识。

(六)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要求,把正确履职尽责、依法公正办案落实到具体的案件中,确保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主体适格、程序合法、事实清楚、处罚适当、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牢固树立办大案、办要案、办铁案的意识,坚决杜绝“零办案”、“关系案”、“人情案”等现象。

(七)切实落实普法责任

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做到普法有目标任务、有具体措施、有专人负责、有检验考核,推动普法工作落实落细。要紧紧围绕服务乡村振兴大局,大力推动法律法规进乡村,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安全生产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农民丰收节、“12.4”国家宪法宣传日(周)等重要时段,采取发放宣传资料、设立现场咨询台、悬挂宣传条幅等方式,宣传普及涉农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引导农业从业者知法守法用法,实现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型有效。

(八)按时公开案件信息

严格按照《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做好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双公示”及信息报送工作,依法主动公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及时公布影响力大、震慑力强的典型案例,让守法者规范经营,违法者寸步难行。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