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19/2023-0014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0月13日
标      题: 关于征集2023年60周岁以上老年人电子消费券发放机构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13日

关于征集2023年60周岁以上老年人电子消费券发放机构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0-13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关于征集2023年60周岁以上老年人电子消费券发放机构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发放我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电子消费券。现征集发放机构,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承担此项工作的机构报名。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报名条件

发放机构及拥有的发放平台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或《支付业务许可证》;没有被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黑名单。

(二)能覆盖山西省内商户、用户基础广,且能同时接受国内主流银行卡。

(三)能按照划定的区域、商户对消费券的种类、数量进行调控。

(四)有保障资金安全、防范并打击资金套取、保障系统交易顺畅等措施,并组织实施;应针对不同支付场景,对消费者和商户进行分级,并根据不同级别制定不同的风险防控策略,未能制定风险防控策略(或者风险防控策略未发挥实际效果)导致资金套取等行为的,由发放机构承担责任;由于发放机构、发放平台其他原因,发生的资金套取等行为,造成资金损失的,由发放机构承担责任。以上两者损失金额经卫健局或者承担县级消费券资金审计的部门(机构)或者有关纪检监察部门认定,发放机构需在15个工作日内向卫健局退还资金。

(五)按时提交消费券发放分析报告,发放结束10日内提交总体分析报告、资金结算报告。有关数据要真实、完整。

(六)接受并积极配合审计、监督,允许卫健局、相关审计部门(机构)以及纪检监察部门自由抽取、核查平台的消费券发放数据。

(七)免费发放。鼓励发放机构配套一定发放政策,扩大宣传效果,放大政府消费券发放效应。

二、申报资料

申请人须对照“申报条件”,逐项填报:

1.申请单位基本情况(1000字以内),包括申请单位成立时间、组织架构、注册资本、行业地位、申请单位与发放平台关系、主营业务模式、基本运营情况、近两年消费劵发放情况。

2.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或《支付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3.没有被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黑名单(提供下载截图)。

4.能覆盖山西省内商户、用户基础广,且能同时接受国内主流银行卡(提供说明)。

5.能按照划定的区域、商户对消费券的种类、数量进行调控(提供说明)。

6.每周提交消费券发放分析报告,发放结束10日内提交总体分析报告、资金结算报告,有关数据要真实、完整(提供说明)。

7.接受并积极配合审计、监督,允许商务厅、审计部门(机构)以及纪检监察部门自由抽取、核查平台的消费券发放数据(填写“能或者不能”)。

8.免费发放。鼓励发放机构配套一定发放政策,扩大宣传效果,放大政府消费券发放效应(提供说明)。

9.有保障资金安全、防范并打击资金套取、保障系统交易顺畅等措施,并组织实施;应针对不同支付场景,对消费者和商户进行分级,并根据不同级别制定不同的风险防控策略,未能制定风险防控策略(或者风险防控策略未发挥实际效果)导致资金套取等行为的,由发放机构承担责任;由于发放机构、发放平台其他原因,发生的资金套取等行为,造成资金损失的,由发放机构承担责任。以上两者损失金额经卫健局或者承担省级消费券资金审计的部门(机构)或者有关纪检监察部门核实,发放机构需在15个工作日内退回财政资金(填写“能或者不能”)。

10.对本次发放工作采取的防范并打击资金套取、保障系统交易顺畅等措施(重点提供说明)。

11.提供本单位“保障资金安全”的内部制度、措施,获得的安全认证或评价(提供说明)。

三、其他

(一)申报材料按照统一的封面样式及顺序,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材料为复印件的,要求复印文字和图案清晰,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

(二)截止时间:2023102218:00,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密封交卫健局阳城县新阳西街48号2楼办公室)。

联系人:毛伟13834916348

附件:

1.申报书封面格式

2.承诺书

阳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3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