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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3

阳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阳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作为提升自身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务服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年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8763条,其中双公示7599条,公告公示248条,法规文件20条、工作动态78条、总结计划2条、部门工作67条、财政信息4条、政策解读7条、提案办理7条、权责清单1条、法治政府建设信息4条、重大建设项目事项189条、公共资源交易信息53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相关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管理相关规定对公开信息进行审核并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严格按照政务外网管理相关要求进行,监督保障方面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撤回修改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1.不断充实完善政务服务网功能。阳城县政务服务网与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及多个部门业务专网互联互通,实现单点注册,全网登录。开设了“一件事一次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公共资源交易、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网上登记、“套餐式”服务等多个政务服务专题。全年共梳理发布1422项依申请六类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网办率达到100%,为企业群众提供查询、办事、咨询、评价等服务,初步实现了“一网通办”。
    2.加快政务移动端建设

“阳城县政务服务”APP与“阳城县政务服务网”充分对接,开设办事指南、办件查询、公示公告、政民互动、网上办理等多项便民服务栏目,打破了政务服务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办事。

3.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机制

一是成立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专班,建立“好差评”工作监督检查及差评反馈等工作机制,确保“差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提高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信息透明度和群众对政务服务工作的满意度。二是完善评价渠道。在政务大厅所有窗口设置“好差评”二维码评价器,并完成与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对接工作,群众在窗口办理业务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对窗口人员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对窗口办事人员起到监督评价作用,倒逼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县15个乡镇和29个县直部门已全部配备好差评评价器和评价事项二维码,实现全县县直部门和乡镇办事窗口评价器全覆盖。全年“好差评”评价量220222个,好评率100%。三是通过设置宣传板、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及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大力宣传,做好引导群众评价工作,切实发挥“好差评”系统评价作用,将群众的评价转化为持续改进政务服务工作的动力,促进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在公文拟制过程中,对公开与保密进行同步审查,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务公开工作脱节。实行主办股室、运行监管股、局领导三级公开审查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力度。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对外公开发布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意识还需加强,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内容还需增加。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三是政策文件解读不够。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解读较少,且政策文件解读的形式比较单一,解读质量还需要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提高公开的准确性、规范性、时效性。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职责和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执行,督促各股室根据职能职责及时公开信息;二是开展多形式的交流,提升信息公开水平,运用视频、图片等形式丰富信息内容,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积极探索新渠道,丰富形式,创新手段,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群众关注的重点,舆论、群众监督的焦点,形成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合力;三是加大政策文件公布解读覆盖面,增强解读质量。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做好中央、省、市重要政策信息的转载和发布工作,坚持“应解读、尽解读”的原则,通过文字说明及数字化、图表图解、视频等不同方式对重要的政策性文件充分详细地宣传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