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南北大道道路改造工程居民房屋征收
决定的公告
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路网结构,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和城市交通拥堵现状,方便群众出行,改善老城区市容市貌,健全城市基础设施功能,提升城市品味。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南北大道道路改造工程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收。现将征收决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阳城县南北大道道路改造工程
二、征收范围
阳城县南北大道道路改造工程范围为:南与左岸大道连接,北与桑田大道(金凤凰大酒店与桑田大道交叉口东侧约100米)连接,沿线途经坪头社区、南关社区、古城社区、东关社区,拟道路改造全长2.65公里,宽30米。凡在此范围内需征收的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等设施均适用本方案。
三、征收部门
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
凤城镇人民政府
五、征收补偿与安置方案(见附件)
六、签约及搬迁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
被征收人如不服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晋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阳城县南北大道道路改造工程古城社区段居民房屋征收补偿与安置方案
2.阳城县南北大道道路改造工程古城社区以外居民房屋征收补偿与安置方案
阳城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