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一)餐饮住宿零售文旅券、数码摩托券、加油券
发放活动于2023年6月24日至7月14日开展,共发放420万元,活动拟分三轮进行。
餐饮住宿零售文旅券、加油券:投放时间为每轮周期首日上午10:00,票券有效期自获券后顺延2*24小时。票券有效期到期后,自动失效。
数码摩托券:投放时间为每天上午10:00,票券有效期为当日10:00-22:00,未及时在有效期内核销的票券,当日22:00后作废。
第一轮发放时间:6月24日至6月30日,拟发放210万元,其中餐饮住宿零售文旅券150万元、数码摩托券(包括电动摩托)40万元、加油券20万元。
第二轮发放时间:7月2日至7月7日,拟发放210万元,其中餐饮住宿零售文旅券150万元、数码摩托券(包括电动摩托)40万元、加油券20万元。
第三轮发放时间:7月12日至7月14日,根据前两轮核销剩余金额进行发放。
(二)家居惠民专项活动券
活动于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15日期间开展,共发放80万元,若活动期间资金提前达到上限,活动同步结束。投放时间为每天上午10:00,票券有效期为当日10:00-22:00,未及时在有效期内核销的票券,当日22:00后作废。
(三)汽车消费券
活动于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24日期间开展,共发放50万元。发票有效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24日,平台审核核补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8日。
(四)摩托车报废购置消费券
自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10月31日止,共发放50万元,若活动期间资金提前达到上限,活动同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