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摸底、法律尽调

各乡(镇)人民政府需对被收购资产展开全面摸底工作。深入调查供热实物资产的具体情况,涵盖数量、种类、规格、型号、使用年限等,同时全面梳理乡(镇)供热公司的债权债务状况。此外,明确要收购的范围、地点、规模等具体内容,例如特定的供热设备、管网等。同时,委托律师事务所开展法律尽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解除特许经营协议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与本乡(镇)热力公司进行协商,解除热力公司的特许经营协议。〔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开展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

由工信局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拟收购资产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以及资产评估等工作,以确保对目标企业的资产状况有准确清晰的鉴定。〔责任单位:工信局、财政局、审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制定收购方案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与目标企业展开谈判,协商达成收购意向,根据收购意向,由工信局制定收购方案。〔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信局〕 

5.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工信局分别履行各自的内部决策程序,为收购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信局〕

6.履行外部审批程序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企业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的基础上,还应向县工信局、财政局等部门履行外部审批程序,确保收购工作合法合规。〔责任单位:工信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7.签订收购协议

在双方对收购协议确认无误后,正式签订协议,并完成资产交接等相关手续的办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信局〕 

8.完成资产交割过户

在约定的交割时间,按照协议规定的方式和地点,进行供热实物资产的交接,包括设备、管网以及相关文件资料等的移交,并制作详细的交接清单,经双方签字确认,完成资产交割与过户。〔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