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殡葬补贴是指由政府承担的基本殡葬项目服务费用,包含遗体接运费、遗体冷藏存放费(3天内)、遗体火化费、骨灰寄存费(1年内)和生态安葬补贴费。惠民殡葬补贴费用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由县民政局做好统计工作,年底统一报县财政核实结清。

(一)基本殡葬服务补贴。补贴对象为在阳城县死亡并在县殡仪馆办理殡仪服务及火化事宜的下列人员:

1.除机关、企事业单位死亡人员享受丧葬补贴待遇外的阳城县户籍居民;

2.驻阳部队现役军人;

3.政府福利机构收养的人员;

4.在我县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全日制非阳城籍学生;

5.与在阳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在我县打工的外来人员;

6.阳城县域内迁坟干尸火化的;

7.经公安机关认定的无名尸体等其他特殊对象需火化的,需要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由县民政局批准。

(二)生态安葬补贴。补贴对象为上述补贴对象火化后进入我县公益性公墓安葬或骨灰堂安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