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事项:在阳城县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四至范围除外),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用于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乡村)审批的,省人民政府授权县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