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02/2025-0026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12月09日
标      题: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政办发〔2025〕53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12日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12-12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阳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阳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


为持续巩固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成效,常态长效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按照市政府在全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两清两治两管护”整治提升行动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聚焦当前农村人居环境存在的短板弱项,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问题,实行试点乡(镇)先行先试典型经验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在全县域开展“两清两治两管护”整治提升行动。到2027年,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收处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建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后的村庄实现“三基本”,规模以上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实现全覆盖,农村公厕建设管护进一步优化,路域环境整治实现常态化。

二、主要任务 

(一)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方面

工作目标:2025年底,继续全面排查整治农村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倾倒)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并规范运行的行政村达到100%,自然村达到98%以上。2026年,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稳定实现自然村组有收集站点、乡(镇)有清运收集能力、县级有垃圾转运和无害化处理能力。2027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高效运行,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焚烧、零填埋”。

1.开展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倾倒)点集中整治。依托“农村垃圾收运处置集中整治”,聚焦重点敏感区域,对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等问题,开展全地域、全方位排查、集中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倾倒)点,建立“一点一策”整治台账,由乡(镇)负责组织村庄或企业进行彻底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2.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处设施改造提升。按照自然村(村民小组)全覆盖的要求,配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县佳兴城市服务公司负责加快推进全县垃圾中转站建设和提标改造,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定期检修运维机制。县佳兴城市服务公司和北留镇政府要聚焦渗沥液收集处理和排埋气导排设施运行重点,加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监管。

3.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县乡村联动管理机制。健全“县统筹、乡(镇)落实、村实施”三级联动管理机制,推行“村(乡镇)收集、县转运、区域处理”模式。合理配置清扫保洁队伍,建立农村保洁人员用工台账,完善农村保洁制度,按照50户以下的自然村配备1名、50户以上的自然村每400人配备1名(不足400人的配备1名)的标准进行配置。2025年底全县自然村、行政村保洁覆盖率达到100%。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产生、谁负责”原则,推行“环卫监督员”制度,乡村两级要明确管理责任人和环卫监督员。水务、公路、交通、文旅等部门要分别做好特定区域垃圾清运处置监管工作;乡(镇)政府要做好管辖区内驻地单位、工矿企业垃圾清运处置监管工作。行政村村委要做好村庄周边、田间地头、荒坡沟渠等区域的垃圾清运处置监管工作;县住建及相关部门要做好日常监督巡检。

4.探索推进专业化运营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将环卫一体运营模式逐步向农村推进延伸,鼓励乡(镇)政府统筹考虑地方财力,通过竞争方式选择环境卫生市场化运维主体,推进农村环卫一体化、专业化运营,提升农村环卫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5.强化绩效评价。聚焦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倾倒)点排查整治情况、生活垃圾收集点布局和卫生状况、清运车辆规范作业、转运站运营效率等重点,住建部门要组织指导乡(镇)健全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作业质量标准和绩效评价办法,加大对第三方城乡环卫公司等运营主体的绩效评价力度,提高垃圾收集转运覆盖面和效率。

(二)清理农村建筑垃圾方面

工作目标:2025年底,依托“农村垃圾收运处置集中整治”和“建筑垃圾填埋场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农村积存建筑垃圾,县城周边建立2处规范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将周边村庄纳入管理和处置管理体系。2026年,各乡(镇)要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农村渣土垃圾消纳处置的意见》精神,提升和规范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建设,并负责将农村建筑垃圾纳入清运体系。2027年,所有农村要实现建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常态化治理机制基本健全,消纳处置场所布局合理、运转高效,乱堆乱放现象基本消除。

6.扎实开展积存建筑垃圾清理和“黑渣土场”取缔。按照“建筑垃圾填埋场专项整治”要求和标准,突出村内建筑垃圾收集点、主要道路及闲置地块等重点区域,对现有积存的建筑垃圾进行全面摸排、集中清理,持续推进“黑渣土场”整治。以乡(镇)为单元主体,组织村庄全面排查取缔辖区范围内“黑渣土场”,建立整改清单,对账销号,强化日常巡查,防止反弹。

7.完善收运体系。实行分区分类管理,对于县城内及周边村庄,统一纳入城市建筑垃圾收运处置管理体系,所有项目、企业和居民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统一按规定密闭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县城所在镇偏远村庄、重点乡(镇)镇区及周边村庄、一般乡(镇)镇区及周边村庄,要按照统一规划就近送至农村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处置。城市和乡(镇)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对违规运输、倾倒和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纠正、处罚。

8.明确治理管理责任。住建部门负责完善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建立全域建筑垃圾治理管理协调机制。乡(镇)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中转站、消纳场所的规划建设与日常管理,建立台账,组织专业队伍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清运工作。村级要着专人负责收集点日常巡查、监督管理。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制定处置方案,明确减量目标、清运方式和处置去向;村民自建、翻修房屋,要向村委会报备,按指定地点堆放和处置,严禁随意倾倒。

9.建立多层级监管巡查机制。倡导智能化监管,在县政府办公室每日开展人居环境督查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消纳处置场、清运车辆全过程监控平台,对运输、倾倒、处置等环节实时监控。住建部门和乡(镇)要定期对辖区内农村建筑垃圾堆放点、收运线路、消纳处置场全覆盖巡查,建立问题清单并督促整改。要求乡(镇)组织日常巡查小组,村委会设立村级监督员,强化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行为。 

(三)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方面

工作目标:2025年底,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逐步健全长效运维机制。完成208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65%。2026年,完成16个行政村治理,治理(管控)率达70%。2027年,完成16个行政村治理,治理(管控)率达76%,长效运维管护机制运行有效,治理管控后的村庄实现“三基本”,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基本闻不到臭味、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治理成效为多数村民群众认可。

10.开展“纳网行动”。对靠近且具备污水收集纳入管网条件的村庄,推动将生活污水接入管网。

11.积极推进分类施治。对未完成农村污水治理管控的村,根据发展水平、地形地貌、村庄分布、人口集聚程度等,实施差异化治理,提高治理管控率。

12.进一步完善监测运维机制。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统一运行维护管理,运维单位对进出水水质开展自行监测,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定期开展抽查监测。

13.实行考核评级。推动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对第三方机构运维情况进行考核赋分评级,评级结果与费用支付挂钩。

(四)治理畜禽粪污方面

目标任务:2025年底,科学规划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制定阳城县养殖场粪污处理试点县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晋城市畜禽粪污处理导则。2026年,完成14个规模以上养殖场新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2027年,新建7个规模以上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实现散养户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14.实施阳城县畜禽粪污处理试点县建设。有效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完成项目相关资料,通过省市项目验收。2025年,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阳城县养殖场粪污处理试点县实施方案,完成阳城县畜禽粪污处理试点县建设任务。2026年,对新建规模养殖场或现有粪污设施进行改扩建,完成14个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全县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8%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2%以上。2027年,全县规模以上养殖场全部配套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全县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3.5%以上。

15.做好晋城市畜禽粪污处理导则宣传工作。严格按照《晋城市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导则》相关要求,扎实推进畜禽粪污处理,有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做好畜禽粪污处理导则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6.加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监测。对全县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实行定期监测,建立运行情况台账,发现规模养殖场设施老化损坏、设备运行不正常的,督促其进行维修更新。确保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同时做好安全管护。

17.完善规模养殖场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根据农业农村部最新标准,我县新纳入21个规模养殖场未配套粪污处理设施,按照分年逐步配套畜禽粪污处理设施。积极申请各级各类资金,到2027年底,完成21个规模以上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实现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全覆盖,配套率达到100%。

18.落实散养户畜禽粪污处理责任。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对全县散养户畜禽粪污处理提出分类指导意见,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负责畜禽散养户粪污处理的监督管理,并对发现的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有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实现全县散养户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五)落实农村公厕管护方面

工作目标:2025年底,对农村问题公厕进行整改,初步制定建设管理实施细则。2026年,农村公厕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实现专人管、有经费、定时清、无异味。2027年,农村公厕建设管护进一步优化,确保建得成、用得上、长受益。

19.加强问题公厕整改。由乡(镇)政府组织全面开展排查摸底,对未正常使用公厕,以及无人管护、管护不到位、保障不足等问题农村公厕进行整改,实现管护达标,保障正常运行。

20.落实农村公厕管护责任。进一步落实乡(镇)为农村公厕的责任主体、行政村为管护主体、农民为受益主体的“三位一体”农村公共厕所管护责任体系,倡导村民自觉参与农村公厕管护。县级部门要加强督促,保证农村公厕管护责任落实。

21.出台农村公厕管护标准。制定出台农村公厕建设管理实施细则,配齐管护人员,落实管护资金和补助资金,定期开展农村公厕管护绩效评价。

22.优化农村公厕建设。根据需要,重点加强对300户以上村的公共场所的公共卫生厕所进行建设改造和提升管理,力争实现“建用管闭环管理”。

(六)落实农村公路管护方面

工作目标:2025年底,全面完成农村公路沿线垃圾、杂物、堆积物清理,实现公路路面及水沟范围内“无垃圾、无杂物、无堆积”,路面整洁、通行状况良好。2026年,稳步推进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养护资金足额配套、养护人员按标准配齐;次差路整治、安防工程建设及危桥改造任务有序开展,全县村道乡管比例达到90%以上。2027年,村道乡管比例达到95%以上,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稳定在90%以上;建成“路域洁美、养护规范、管理有序、服务优质”的农村公路体系。

23.开展路域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聚焦农村公路沿线“五堆垃圾”,开展“拉网式”集中清理,重点整治公路路面、路肩边坡、沿线沟渠等关键区域,确保无卫生死角;加大农村公路日常清扫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置路面坑洼、裂缝、沉陷等病害;配备必要的清扫设备,提高路面机械化清扫覆盖率,雨后及时清理路面积水、淤泥,保障路面整洁通畅。

24.加大农村公路新改建力度。对照市级要求,对连续三年检测为次差路的路段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2026-2027年完成上级下达的次差路整治任务,全面提升路面通行质量。排查农村公路安全隐患点,优先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段实施安防工程,2026-2027年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防护工程建设任务。按照《山西省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方案》要求,优先对等级低、路面窄、抗灾能力弱的农村公路路段实施升级改造,2026-2027年完成上级下达的78.19公里农村公路新改建任务,提升农村公路通行能力。

25.健全农村公路管护长效机制

——深化“路长制”管理。全面落实《农村公路条例》,进一步明确县级路长、乡(镇)路长、村级路长职责分工,完善路长制运行机制;2026年底前完成所有农村公路路长制公示牌更新,明确管护责任人和投诉电话,确保群众反馈问题及时整改。

——规范村道乡管模式。参照沁水县试点经验,稳步推进村道乡管工作,明确乡(镇)政府农村公路管护主体责任,2026年底实现村道乡管比例90%以上,2027年底达到95%以上;建立乡(镇)农村公路管护办公室,统筹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巡查监管等工作。

——强化管护队伍与资金保障。按照“县道每2公里至少1名、乡村道每3公里至少1名”标准配齐养护人员,建立养护人员用工台账,开展专业技能培训;足额配套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日常清扫、病害处置、设施维护等工作需求,确保管护工作常态化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阳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工作专班,负责我县整治提升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各乡(镇)、各工作小组要在县工作专班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联动,上下协同,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提升行动全面完成。

(二)强化工作落实

各乡(镇)、各职能单位,要对照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及分季度《重点任务分解表》等工作要求,主动认领并积极与市直部门对接,充分运用专班工作推进机制、清单落实机制、会商协调机制等手段,清单化推进、单元化作战,全力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地见效。同时,要加强典型示范引领,通过以点带面促进整治提升工作走深走实。

(三)强化宣传督导

在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微信群信息推送、乡村大喇叭、宣传栏、全民劳动日、志愿服务活动等形式,宣传引导全社会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同时,要充分运用县政府办督查室人居环境日常工作督导、森林防火“五边五清”、秸秆综合利用联合验收、人居环境常态化激励奖补等工作机制,通过“四不两直督导+问题整改”,加强日常指导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解决,让干事者得实惠、让出力者出彩,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


附件:阳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工作专班


附件

阳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工作专班


组 长:牛 琛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王宽红    副县长

    王力丰    副县长

    吉俊锋    副县长

成 员:刘超瑞    县政府办副主任

    陈建斌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研斌    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局长

    杨李明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原怀庆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谭学斌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

    岳屹松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黄新丽    县财政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建斌同志兼任。专班下设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清理和农村公厕管护工作小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小组,农村公路管护工作小组,畜禽粪污治理工作小组等4个工作小组,组长分别由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等单位领导兼任,分别牵头负责“两清两治两管护”的任务落实。

专班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分别明确1名分管领导作为联络员,负责工作协调、日常对接。

专班及各工作小组人员如遇人员调整变动,由其岗位继任者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通知,专班运行至2027年底。


各工作小组信息


一、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清理和农村公厕管护工作小组

组 长:杨李明   县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王兵红   县住建局总工

    邢小军    县住建中心主任

    郭小卫   县住建局村镇股股长

成 员:马锁群    佳兴公司经理

    郝凯鹏    县住建中心科长

    李 超   县住建局村镇股副股长

    张锋亮    县住建中心副科长

具体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清理、农村建筑垃圾清理和农村公厕管护等工作的落实。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邢小军兼任,副主任由郝凯鹏兼任。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小组

组 长:李研斌    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局长

副组长:栗雷明    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副局长

         李君生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原军政    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土壤生态环境股股长

    郭素霞    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股股长

具体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的落实。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原军政兼任。

三、农村公路管护工作小组

组   长:原怀庆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马一锋  县交通运输局交通建设中心主任

副 组 长:刘瑜龙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曹立明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 刚  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成   员:农村公路管养股、公路股、设计股、规划股、工程技术股、质监站、各项目部等股室负责人。

具体负责农村公路管护等工作的落实。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农村公路管养股,办公室主任由何新社兼任。

四、畜禽粪污治理工作小组

组 长:谭学斌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原 浩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学军    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党组成员

    张永宁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树彬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党组成员

成 员:董国胜    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综合股负责人

    马 妮    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固体废物中心主任

    周永香    畜产品质检股股长

    李祥旭    畜牧股负责人

    茹贺军    兽医股股长

    刘建军    防疫股负责人

    袁进强    畜牧股职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畜禽粪污治理负责人员。

具体负责畜禽粪污治理等工作的落实。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董国胜兼任。


政策咨询电话:0356-4220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