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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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13/2026-0005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7月03日
标      题: 文字解读 | 《阳城县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盘活利用方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7月10日

文字解读 | 《阳城县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盘活利用方案》

发布日期: 2026-07-10 发布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近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阳城县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盘活利用方案》,现就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与目的

为高效盘活城市桥梁桥下闲置空间,挖掘城市“金角银边”存量资源,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能力,结合阳城县实际制定本方案,对桥下空间开发、经营权出让、日常监管全流程标准化管理。

二、适用范围

覆盖阳城县县城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桥梁桥下空间,需同时满足四项条件:权属清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影响桥梁安全、具备市场化运营条件;管理范围包含空间盘活、经营权转让、日常运营监管全流程。

三、工作基本原则

整体遵循安全优先、合理利用、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四大原则,严格设置经营准入标准,全流程闭环监管,平衡桥梁结构安全、群众公共利益与空间资源高效利用三者关系。

四、桥下空间使用两类硬性要求

(一)鼓励发展的公益便民业态

以民生服务为核心导向,优先布局惠民类项目:

1. 便民配套:公共停车场、新能源充电桩,缓解停车充电难题;

2. 社区服务:快递驿站、便民菜店等基础生活配套;

3. 休闲配套:文化场地、健身设施,提升居民生活体验。

(二)明令禁止的经营活动

三条红线严格管控,杜绝安全、扰民、环境问题:

1. 禁止储存危险品、明火作业等高风险行为;

2. 禁止餐饮、歌舞娱乐、洗浴、汽修洗车等易扰民、存在消防隐患业态;

3. 禁止破坏环境、损害公共利益的各类经营行为。

五、整体实施流程

(一)牵头单位

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为实施主体,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共同推进。

(二)实施步骤

1.摸底建档:全面排查所有桥下空间,建立项目清单、动态管理台账,摸清资源底数;

2.分批开发:结合场地大小、周边配套、市场需求分批次推进,成熟一处落地一处,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市场化出让经营权(核心流程):资产评估报财政局核准→实施方案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查→上报县政府审批→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交易。

六、经营权转让核心管理规定

(一)经营期限

单次转让最长5年,年限根据项目投资、运营周期灵活设定并写入全部公示及合同文件;合同到期后,同等条件下原经营者享有优先续约权。

(二)交易方式

常规采用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竞价方式择优选择运营方;仅特殊公益性项目,经县政府审批后可协议转让。交易全程明确经营者资质、业态限制、安全责任、上缴收益等约束条款,全程公开透明。

(三)合同约束

统一规范经营权合同,刚性约定经营范围、业态管控、环境卫生、服务标准;明确安全管护、费用上缴、违约清退等权责。

(四)日常运营监管

经营者责任:严格按合同经营,落实安全与桥梁管护责任,保证检修、消防、应急通道全程畅通,不得私自改造场地、更改经营项目。

部门监管:各职能部门常态化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查处违规经营行为。

(五)经营收益管理

全部转让收入上缴县财政,执行收支两条线,资金专项用于桥梁养护、市政设施升级、城市管理工作,全程接受财政、审计监督。

(六)多元退出机制

1. 到期续期:经营者提前申请,考核合格可续约,考核不合格到期清场并恢复场地原貌;

2. 违约清退:存在重大违法、严重违约行为,政府可直接解除合同、无偿收回经营权;

3. 政府单方解约:因城市规划调整、公共项目建设、应急管理需要,政府可终止协议,经营者须无条件配合退场,相关事宜按合同约定处置。

七、附则说明

本方案解释权归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施行。


解读单位: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咨询电话:0356—3200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