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城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晋市财农〔2021〕72号)、《晋城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晋市农规发〔2023〕2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自愿申报、县级推荐、市级审核公示等程序,确定10家养殖场为2026年级畜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8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阳城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反馈。
监督电话:0356--4222667
附件:2026年畜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清单
阳城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