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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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省级第二批、县级第一批常态化帮扶资金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6-12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各有关单位、各乡镇:

根据中共阳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6年第二次专题会议精神,下达我县2026年中央、省级第二批、县级第一批常态化帮扶资金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使用方向。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聚焦常态化帮扶目标任务,突出对重点帮扶群体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的支持。优先保障“雨露计划”、大学生帮扶、乡村公益性岗位、蚕桑、杂粮等补助到户项目的资金需求;重点支持帮扶产业发展,优先用于带动重点帮扶群体通过产业增收项目,科学合理设计和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支持补齐必要的村内户外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等。

二、规范项目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监管职责,督促实施主体细化实施方案,抓好立项、审批等项目前期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开工建设。同一项目使用不同渠道资金实施的,要在实施方案中明确说明区分不同资金的具体支持内容,避免交叉重复。跨年度实施项目,要在实施方案中明确各年度建设内容及资金投入金额。

三、抓好项目建设。加强帮扶资金项目资产全过程管理,规范开展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建设管理、竣工验收、决算报账等工作,定期调度项目进度,重点关注项目质量安全,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控;项目批准实施后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实施内容,确需变更的,要按规定履行变更审批程序。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并于6月底前将绩效目标提交财政进行审批。积极采用以工代赈等投劳用工方式,优先吸纳重点帮扶群体参与务工,鼓励施工单位设立以工代赈工资专户,及时兑付农民工工资,坚决杜绝拖欠克扣,弄虚作假等行为。

四、强化资产后续管理。项目完工形成的资产,要认真检查资产管护运营方案和收益分配方案是否完备,符合条件的及时确权移交并督促乡镇录入系统,纳入国有资产和农村集体“三资”范围动态管理。对帮扶产业项目形成的经营性资产,要做好指导管理,建立健全长效资产运行管理机制,强化后续管护,推动资产持续发挥作用。

附件:1、阳城县2026年中央、省级第二批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表

        2、阳城县2026年县级第一批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表

        3、阳城县2026年实施帮扶项目绩效目标审批表



中共阳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6月10日


附件: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