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02/2026-00039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年02月26日 |
| 标 题: | 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6年03月03日 | |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划定了连片范围在5公顷以上的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依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连片范围在5公顷以上的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444.5526平方公里。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予以处罚。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阳城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示意图
阳城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