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2024-00051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      题: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城县税收精诚共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政办发〔2024〕23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18日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城县税收精诚共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4-18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及驻阳各有关单位:

《阳城县税收精诚共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阳城县税收精诚共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山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税收征收管理,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促进我县财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山西省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的要求,树立和践行税费皆重理念,以信息资源共享共用为基础,以实现精诚共治为目标,全面提升征管质效和服务效能,形成全社会税费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推进税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以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县域税收工作环境为目标,统筹税务部门与涉税各方力量参与税收治理,依托现代化信息手段实现数据共享共用,实施对税源的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监控,构建“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公众参与”的县域税收精诚共治新格局,充分发挥税收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推动阳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组织机构

为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进一步加强我县税收征收管理,大力优化依法治税治费环境,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促进我县财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根据工作需要成立阳城县税收精诚共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税收精诚共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财政局、县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

成  员: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县医疗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工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残联、市银保监分局阳城监管组、县供电公司、县国投公司、县文旅集团、县市政集团、县城建集团、县阳泰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

县税收精诚共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为方便工作联系,明确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工作分管领导,安排1名联络员负责工作对接。

四、各部门职责分工

(一)县税收精诚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税收精诚共治工作的规划协调、督促检查、考核奖惩等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讨论税收精诚共治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县本级涉税(费)信息采集单位:一是深化信息共享,贯彻落实《山西省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办法》,按照《县本级涉税(费)信息采集目录》规定的信息名称、时限要求,将涉税(费)信息及时、完整、准确地提供给税务部门;涉税(费)部门(单位)职能发生变动时,则由承接该职能的部门(单位)提供信息,对涉税(费)部门(单位)提供信息目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二是强化协税护税,加强执法联动,积极推进跨部门(单位)协同监管,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开展税费服务和征收管理;三是推进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与业务办理自动关联,拓展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投融资等领域的增值应用。

(三)县政府办:负责税收精诚共治工作协调,受理税务部门提出的其他涉税(费)请求及协调事项。

(四)县财政局:大力推进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信息化,通过电子发票与财政支付、金融支付和各类单位财务核算系统、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衔接,加快推进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强化经费保障,对税收精诚共治工作开展提供资金保障;负责税收精诚共治成员单位信息提供监督、综合协调工作,协调解决税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

(五)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协助税务部门加强房地产企业的税收征管,落实不动产登记环节“先税后证”制度;协助税务部门加强土地出让金、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征收管理。

(六)县能源局、县水务局:协助税务部门加强煤炭开采及洗选、煤层气开采行业的税收征管。协助税务部门加强水资源税的税收征管,实行税费共治共管。

(七)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法院要在涉税案件信息采集、企业破产重组清算、涉案财产拍卖、税收强制执行等方面给予税务部门支持;县检察院发现负有税务监管相关职责的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责的,应依法提出检察建议;县公安局要强化涉税犯罪案件查办工作力量,健全公安和税务的联络机制,实行警税双方制度化、信息化、常态化联合办案,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

(八)县行政审批局:对个人转让股权实行“先税后照”制度,协助税务部门抓好个人转让股权个人所得税的征管。

(九)县税务局:按季收集各成员单位提供信息,并将有关情况报精诚共治办公室;加强涉税信息的采集,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涉税信息采集目录,报送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适时调整,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解决信息采集中遇到的问题;优化纳税服务,积极通过信息系统采集信息,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深化涉税信息分析利用,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将信息分析利用结果报送县委、县政府。对于个性化、专业化等不需要定期交换的信息,由税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信息采集需求,相关部门通过有效方式将信息传递给税务部门。

(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阳城监管支局:配合税务部门依法依规查询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存款账户以及相关的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持续深化“银税互动”,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税收精诚共治是实现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从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工作重要性,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职能在依法依规征税收费、落实减税降费、推进税收共治、强化司法保障、深化信息共享、加强税法普及、强化经费保障等方面提供支持,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按照税收精诚共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切实履行职责,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开展协税护税工作,实现齐抓共管,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日常联络管理,规范运转,形成信息传递、分析、利用、反馈的有效闭合。积极探索税收精诚共治的新方法、新举措,形成可复制、可操作的成功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三)加强监督问责。县税收精诚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相关部门报送信息情况进行通报,对未按要求报送涉税信息、不积极配合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在政府绩效考核中扣分;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税收流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县本级涉税(费)信息采集目录

   2.阳城县税收精诚共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阳城县税收精诚共治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名单



咨询电话:0356-4296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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