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品油经营企业:
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定期检查是加强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的有效方式,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根据《晋城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定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晋市商市函[2022]15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1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定期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本县范围内已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二、年检时间
2022年4月20日-2022年5月15日。
三、年检内容
(一)成品油供油协议的签订、执行情况;
(二)上年度企业成品油经营状况;
(三)成品油经营企业及其基础设施是否符合国家和我省现行成品油管理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四)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情况。
四、年检需提交的材料
(一)《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
(二)《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副本);
(三)有效期内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及上年度执行情况;
(四)行政审批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五)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有关消防证明;
(六)应急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七)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购销纳税凭证,或者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审计报告或报表;
(八)加油站油气回收、双层罐或防渗设施改造证明文件或验收文件;
(九)加油站的产权证明文件;
(十)加油站基础设施在上年度迁建、扩建的,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规划确认文件及验收合格文件;
(十一) 2021年度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部门对加油站下达整改意见书的,需提交整改完成情况证明。
五、有关要求
(一)各成品油零售企业要对照年检内容进行全面自查,积极准备各种年度检查资料,在年度检查过程中,将对无有效《批准证书》的经营企业、检查不合格的企业暂停其经营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仍不合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依法按程序注销、吊销《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二)请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在2020年检基础上,认真填报2021年成品油零售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4月30日前报县商务局(县科技局)C区321室。
(三)5月5日至5月15日县商务局将组织专业人员对各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联 系 人:张红蒲
联系电话:4225323
邮 箱:ycxswj@126.com
附件:1.《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
2.《2021年度成品油零售企业(加油站)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