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2022-0014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县文旅局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8月24日 |
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二部分: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5
七、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
六、2021 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及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7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广播电视宣传、创作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旅游发展、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旅游发展、文物保护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根据省、市文化艺术事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艺术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学艺术事业,指导协调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
(五)负责对全县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县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播、监测和安全播出,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七)指导管理全县广播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及内容初审。
(八)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县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九)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对工艺美术进行行业管理,推进对外文化产业合作与发展。拟定全县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和文化市场稽查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进行审批、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十一)指导、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文化艺术类博物馆、美术馆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十二)管理全县艺术教育、文化科技研究工作,指导艺术教育体制改革,拟定全县艺术教育、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推动文化科技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政策,指导、管理全县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宣传工作,拟定年度交流计划,组织实施重大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十四)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发展旅游事业的各项法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利用和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旅游景区(点)管理;
(十五)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对全县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旅游购物点等旅游企业进行行业管理;
(十六)负责全县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和业务培训;
(十七)负责全县旅游宣传推介,开发国内外旅游客源市场;
(十八)负责协调、监督管理全县旅游业安全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十九)监督管理旅游经营活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受理旅游投诉,查处或者参与查处侵害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十)保护国家文物、实施监督管理
(二十一)地上文物的安全保护与维修监督管理,地下文物的考古勘探发掘;
(二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内部设有办公室、文化和广播电视管理股、旅游管理股、文物管理股、财务人事审计股、市场管理股6个股室,共有编制64 人(其中行政 9 人,事业 55 人),2021 年底实有在职职工 58 人(其中公务员 5 人、事业人员53 人),退休人员 48 人。
从部门决算构成看,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主要包括局机关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决算的单位包括:
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
阳城县文物旅游发展中心(博物馆)
阳城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阳城县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1)
(一)收入情况
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 年收入65420429.18元, 2020年收入79922774.35元,比上年减少14502345.17元,减少原因为疫情期间逆周期政策补贴资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441173.8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79255.38元。
(二)支出情况
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支出85388855.79元,2020年支出71320425.33元,比上年增加14068430.46元,原因为疫情期间逆周期政策补贴资金。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9618513.9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15300元、卫生健康支出159525.42元、住房保障支出 4428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879255.38元。基本支出11257140.01元,项目支出74131715.78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1136139.4元(其中基本支出11257140.01元、项目支出59878999.39元)。
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35603.18元,比2020年增加2706343.8元,增长54.8%,主要原因是我局下属文物中心博物馆经费纳入本级统计核算后经费增加。
本单位本年度通过政府采购56269元,全部通过公开采购方式进行,全部为货物支出。
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59102.36元,比上年减少371095.53元,减少原因为上年新增两辆红旗轿车购置费。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数,截止本年底,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公务用车运行费38155.36元,比上年减少663.03元;公务接待20947元,比上年增加95元,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共接待280人。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5万元,很好的贯彻执行了压减支出。
1、车辆情况。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我单位核定保留的公务用车6辆,实有汽车6辆。
2、房屋情况。我单位办公用房面积为1542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为2864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我单位现无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年我单位实施绩效管理的项目为旅游发展和宣传经费;文化馆、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文化稽查费;免费送戏下乡;上党梆子现代戏“满门忠烈”创排;逆周期提振文旅市场;洛阳阳城会客厅运行;广播电视户户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新农村文化建设;图书购置;年度文物保护专项;文保员生活费;古建筑日常养护;博物馆免费开放、可移动文物普查和文研经费;博物馆保安人员经费、博物馆文物安全;博物馆保护修缮;新建博物馆片区项目;出土古钱币研究;庆祝建党100周年文化活动经费等32个,我单位不涉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均为“优秀”。
一、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